我担任三年的生产队长,口碑还可以。回想起来,主要是让老百姓的收入有所提高。 我担任生产队长的第一年,凭着不沾亲带故,管理强硬,加上老天爷风调雨顺捧场,年底卖外粮分红时,每天每10个工分分值3.15元。一般壮劳动力一年能挣三千多工分,也就是说能分一千多块钱。这在一九七二年的中国农村可算是个高收入,比起村里往年的收入涨了一大截,这样我这个生产队长便在村里站住了脚。 再一个办法就是管住工分。那时老百姓有句口头禅:“分分社员的命根”。我想既然工分是社员的命根,就要在管好工分上下功夫。那时,为了记工分是否公平,常常发生争吵,厉害时,还经常出现一家人一家人地出来打架。当时,农村上工用敲钟的办法。以往,生产队长敲破了钟,人们才不紧不慢懒懒散散的聚拢来。来早的要等来晚的,队长干瞪眼没办法。 我当队长后,先让木匠做了一个带锁的玻璃大厨窗,做为大家的工分栏挂在队部里。一个月里边挂一张,所有的名字和出工情况,所得工分情况大家一目了然,再也没有了过去记错工分出现纠纷的事了,而且发挥了相互监督的作用。再一个招法,我选用了大队书记的亲侄子当记工员,那年月村里的人有几个不怕大队书记的,这样我就树立了工分和记工员的权威。 在我当生产队长最初的日子里,我又宣布了一个规矩,每天我敲三遍上工钟不到者,当天不但不记工分,还要扣10分;又规定迟到者上一天工,只记一半工分,而且就在当天工分栏里兑现。 这一政策果然厉害,我不管他姓刘、姓王,让我扣了五、六个人后,大家发现他们本来不以为然的新队长动真格的了。自那以后,我一遍钟敲响后,五分钟之内人就到齐了。甚至有人算计到我的敲钟时间,啃着干粮提前蹲在队部山墙下面等着。干活的人多了,再加上风调雨顺,你想哪有不丰收的道理。 小小生产队长的当官经历告诉我,管理首先要立好规矩。然而在执行这一过程中,也有村里个别的“大爷”不服管的,那时候你想我一个“天涯沦落人”的北京知青怕谁,加上有青年点的兄弟们和大队书记撑腰,一些村里平日不好摆弄的人都变得服服贴贴。 别看一个小小的生产队,种地也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事情。尤其春耕时,节气、湿度、茬口、施肥、扶犁、点种等农活也还是很复杂的。春耕不象夏锄,工种多,分工细,还要根据人的所能去派活,这些都是我不太熟悉的事。于是,我就在自己队委会的班子里选了几个种田的能手,并不顾旁人反对,选用了两个富农出身的青年农民进入了我的队委会班子。他们种地在行,农活又好又精于算计,给我当“打头”的,这样,一个小小的生产队也就被我管得有条有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