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日前拿出逾1.2亿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被列入此次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一共有七类人群,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6月25日《南方日报》) 在当前的物价高涨中,一些地方在财政可负担的情况下,向市民发点钱以抵消CPI高速增长的影响,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有的态度。但必须看到,东莞的做法只是一种临时的福利补贴,如果像一些评论所呼吁的那样,把它变成一种常规的福利项目,向全国推广,成为一种事实上的“全民分红”,其实是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 首先,尽管这些年财政增收很快,但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未来政府的公共支出将越来越多。其次,如何界定分红的对象也是个问题。第三,全国还有一个统筹平衡的问题,否则,势必会进一步拉大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第四,由于收入来源的多元化,目前高中低收入的划分标准不是很科学,与实际出入很大,按照这一标准派发红包,可能使一些不该得到的人也享受政府补助。最后,红利是以充足的财政收入作为前提的,而财政收入又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后者具有不确定性,因而政府财政收入也存在不确定性,不可能年年都超预期增长。这使得分红不可持续。而全民分红一旦成为福利制度,也就变成了一种对政府的刚性福利约束,从而人为加大财政的压力。 具体到东莞此次的补贴,当初市委书记刘志庚提出该想法时,是受到澳门向市民发送红利做法的启发,由于澳门是向全体居民发放红包,因此,舆论一开始也猜测东莞的红包有可能会惠及新莞人,但从已公布的七类对象来看,虽然受惠人群比“临时价格补贴”的范围有所扩大,但毫无例外都是低收入人群,而且非东莞户籍的低收入家庭也被排斥在补贴之外。之所以如此,我想原因还是出在财政上———即使财力富裕如东莞,也未必能承担起全民分红的责任。 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既能达到全民分红的作用,同时又能避免全民分红的弊端?我认为这一办法就是建立与物价和GDP挂钩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这一机制可以避免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不能随着经济发展、企业效益提高和物价水平变动作出及时的反应。具体做法可由全总的各地工会组织牵头,代表一个城市某区域或某一行业的中小企业累加起来的劳动者群体,与该区域或行业相对应的若干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谈判,确定工资增长额度,签订一份区域或行业集体合同。政府则及时启动财税激励,对于一些企业给予相应的工资增长专门税收减免,并将减免的税收作为工资支付给普通职工,以此抵消CPI上涨的压力。 类似既能保证职工工资收入持续增长,又能避免由此引起通胀风险的机制,或许比全民分红更值得我们一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