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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四年 “地铁轧断腿案”落幕 获赔80万 吴华林“谢”字献法官

时间:2008-06-18 04:03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864次

  2004年9月29日上午11时许,从安徽农村来到北京半年的吴华林,在北京地铁南礼士路站赶车时不幸掉下地铁站台,两条腿几乎被进站列车齐根轧掉。备受社会关注的“地铁轧断双腿案”,昨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落幕。历经漫漫4年维权之路的吴华林,终审获赔80万元,其中包括30万元精神抚慰金。

  宣判现场

  ■听到判决结果

  吴妻长出一口气

  昨早7点半,坐着轮椅的吴华林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一中院。住在赵公口的吴华林告诉记者,为了不耽误上午9点的宣判,夫妻俩5点半就动身往法庭赶。他还指着那条从腿根处就空了的裤管说:“昨天阴天下雨,这条腿疼得我几乎一夜没睡。”

  昨天地铁客运公司一位副经理亲自到庭,听取法院判决。上午9点宣判开始,法官宣布“全体起立”,坐在被上诉方席上的吴华林用两手使劲撑住轮椅的扶手,“站起”身子。

  该案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法律规定从事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法律也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地铁属于高速运输工具的一种,地铁公司应当对因地铁在运营中发生的致人损害的后果按照无过错归责原则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吴华林跌入站台,存在一定的过失,所以,在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额中,应当进行适当的折抵。

  原审法院已经根据过错相抵酌定地铁公司承担80%的赔偿数额,判决地铁公司赔偿吴华林经济损失50万元并无不当。原审法院在考虑到此次事故给吴华林精神上造成了很大伤害的前提下,根据伤残情况酌情判定赔偿3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不当之处。据此,市一中院驳回地铁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表情轻松的吴华林两手却不住颤抖。吴华林的妻子在法官宣布了赔偿数额后,一手用力捂住胸口,长出一口气自语道:“维持了!谢谢……”

  宣判结束后,吴华林摇着轮椅“快步走到”法庭前面,将他自己亲手书写的一幅书法作品送给合议庭法官。该条幅上书两个大字:“谢谢”。

  庭后采访

  ■地铁公司:

  判决结果出乎意料

  “地铁轧断双腿案”宣判之后,本报记者现场采访了几方当事人。

  北京地铁运营公司代理人王玉维对记者说:“这一判决结果b出乎我们的意料。地铁运营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无过错赔偿,并且赔偿数额这样高,还属首次。我们对法院的终审判决持有异议,不能接受。吴华林在这起事件中,他本人是有过失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认为至少在精神赔偿方面,法院应该减轻地铁公司的赔偿数额,另外在经济赔偿方面我们也认为地铁公司赔偿责任过重。”

  王先生还表示,地铁公司大量投入靠国家财政拨款,所以地铁公司的钱也是纳税人的钱,地铁公司任何一项大的支出,对纳税人都应该有个合理的交待,所以作为代理人其将考虑向公司领导建议,提出申诉。

  ■吴华林:

  拿到赔款先还债

  “刚刚起诉的时候,我一直担心法律能不能给我们小老百姓做主,现在通过西城法院的一审判决和今天一中院的判决,我真正确信法律是公正的。”昨天宣判之后,吴华林首先对记者说了这样的一番话。

  吴华林说,拿到80万元的赔偿款后,他会先把欠医院的医疗费、欠房东的房租和欠亲戚、朋友的钱还上,然后再和爱人用这笔钱安排一家人今后的生活和自己今后的治疗。

 吴华林的代理人金占良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终审判决从宣判之日起开始生效,所以即使地铁公司继续走申诉程序,也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他和宋义凯律师会尽快要求地铁公司履行生效判决,让吴华林早日拿到其等了4年的赔偿款。

  ■主审法官:

  不会有人用生命去换赔偿昨天,记者还就高额支持吴华林的诉讼请求,会不会造成有些人故意“掉下地铁”去索取高额赔偿,采访了该案审判长。

  该案审判长说,我相信不会产生这种后果,不会有人为了获得赔偿,用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作赌注。如果让吴华林重新选择,我相信他也会选择出事之前的自己,而不会选择今天的结果。我认为,让北京老的地铁线路都装封护栏不现实,但是有了这个判例,地铁公司的安全意识会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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