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青网

当前位置: 首页> 热点话题 > 社会广角

“拍脑袋项目”造成危害触目惊心

时间:2007-04-02 03:26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663次
 
          “拍脑袋项目”造成危害触目惊心
 
                         ——政协委员问责决策失误
 
                        李慎波
   
问责“重大决策”
        一座乡政府有多栋办公楼,里面有亭台楼阁;一座只有三层的镇政府大楼居然还安装了电梯!类似的现象让全国政协委员叶大年院士痛心疾首。2007年两会期间,中国科学院院士叶大年委员的一本相册在代表委员之间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本总共有133张照片的相册,是叶大年委员的同事、经济地理学家陆大道院士提供的,照片记录的是全国各地包括经济落后地区的政府豪华办公楼、大广场、大学城等让人瞠目结舌的豪华楼堂馆所。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与文化有关系,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这些项目建造过程本身就缺乏监督。重大项目的决策做出一定要更科学、更民主,不然就可能造成失误,造成巨大浪费.重大的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是公共财政投入建设的,应该纳入财政预算,而且有些应该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叶大年委员说。
        全国政协委员俞云波接受采访时也指出,每年“拍脑袋”决策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时甚至比贪污受贿更严重。
       “当前一些行业和地方仍接连出现违反科学决策、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污染工程’等问题,导致一些政府投资打了水漂儿,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造成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现行政府投资决策程序不完善,问责机制缺乏。”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表示。李利君在表达自己对决策失误造成浪费的观点的同时。联合民盟及湖南省的数十个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政府投资科学决策程序和问责机制》的提案。
        针对一些地区领导决策轻率浮躁,造成损失后又因为领导干部已不在任,责任难以追究的情况,连建伟等l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也联名提交了提案,建议在全国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领导干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提出、实施以及结果的全过程负责,造成重大损失,不论时间过去多久,也不论决策人是否调离原工作单位,均应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重大决策失误比贪污受贿更可怕
        2006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曾指出:“领导人决策失误带来的巨大浪费比装进个人腰包更严重。”他说,有的领导干部贪污几百万元被查处大家拍手称快,但有的领导大笔一挥造成决策失误,可能一下子就损失十几亿、几十个亿,比贪污受贿更可怕。
        国家审计署报告披露,2002年全国审计机关查出由于违规担保等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了72.3亿元的损失;2004年.在他们对l0家中央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这些企业转移挪用、贪污受贿等涉及经济犯罪的金额为l6亿元,而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却高达145亿元,竟达9倍之多。2005年的审计报告又指出,当年1至11月,全国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900多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也达l50多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损失浪费是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
        同时,据世界银行估计.从“七五”到“九五”的l5年间,我国的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至5000亿元。
        金国政协委员陈凌孚说,中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权责不匹配,除非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官员一般无需为管理的失误、过错担负具体责任,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不良倾向和不正确的政绩观也由此产生。“在某些决策者的思维方式中,认为要使GDP上去,只有增加投资拉动经济,因而热衷于‘上大项目’.只关注支出规模而不是支出效益。GDP上去了,但并没有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富裕。据国资委有关资料,全国国有资产l/3属于闲
置浪费。”
   
重大决策的法律化
        谈及科学决策,全国政协委员俞云波指出,必须给决策立个“规矩”:明确规定在制定方案时要把决策风险和相应措施讲清楚;要着力培育对公款“精打细算”的行政文化,严控追加预算,并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监督“一把手”,避免“面子工程”和“翻烧饼工程”的出现。
        在追究决策者的责任问题上,连建伟委员思考得更加深远,在他的提案中建议中纪委、监察部在全国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领导干部应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提出、实施以及结果的全过程负责。一旦发生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论时间过去多久,也不论决策人是否调离原工作单位,均应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而钟起煌委员则将重点放在重大项目的可行与否上。为此他还讲了一个颇具深意的小故事。
        温家宝总理在视察三峡工程时,曾问负责人:“在三峡工程建设中贡献最大的是谁?”负责人回答:“贡献最大的是对三峡工程提出‘不可行性’意见的几位中科院的院士,他们提出的‘不可行性’分析和论证意见,使我们在工程建设中避免了多项重大失误,最终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小项目大讨论、大项目小讨论、特大项目不讨论.这种状况必须改善。”与其他委员的建议不同,瞿世镜委员提出了包括立法和构建监督体系在内的制约重大决策失误的办法。
        瞿世镜认为中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政府一切开支必须先定预算计划,计划应涵盖所有部门、所有项目开支,不允许事后报账。每项开支说明理由,未列支项目不能报销,列支款项不许挪用。决不允许在公开预算之外设立小金库、账外账。预算须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接受其法律监督。预算内容和执行过程必须透明,并且建立公示制度和问责制度,便于公众监督。任何级别党政官员,不得超越本身职权,干扰预算执行。
 
                     07-03-19《民主与法制时报》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