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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王宝森情妇揭秘

时间:2007-02-11 03:52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8339次

 

                    逮捕王宝森情妇揭秘

  



         近段时间,中国国内的许多报刊先后刊登或转载追捕王宝森情妇赵丽红的文章。
        赵最终是在江西省赣州市落网的,关于这一点,这些文章或多或少有不详和不实之处。
最近,《人民公安报》刊登文章,通过当年参与追捕并亲自将赵缉拿归案的几位民警的口述,详实地透露了赵丽红赣州落网的实情,内容真实可信,读来令人回味。
        《美洲文汇周刊》在此转摘给大家,希望读者能从中对王宝森案有更多的了解。

        刘泽梅(时为赣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
        1995年5月28日下午2时左右,我接到了赣州行署公安处荣宪国处长的电话,说有紧急任务。
        来到荣处长办公室,那里已经有四五个人。经荣处长介绍,得知其中一位是公安部国际刑警处安国军处长,以及深圳市公安局一位民警和一位解放军中校(后得知此人名叫汪洋,与赵丽红关系密切,赵躲藏于赣州的情况就是他提供的)

        办公室的气氛很紧张。荣处长对我说,有一项特殊任务要完成,说罢给了我一张女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丰腴、漂亮。
        安国军处长说:“这是中 央首长亲自过问的案子,对外可说是一起特大诈骗案,对内可以给大家透点底,是有关党内的腐败问题。”凭直觉我知道此案非同一般,不好也不敢多问,由于事前有交代,暂时不要惊动更多人,因此,我便独自一个人忙活开了。
        赣州虽不算大,但40余万人的城市也不小,人海茫茫,哪里去找这么个人?

        我冥思苦想,觉得还得从姓汪的身上找突破口。
        我把想法告诉了安处长和荣处长,征得同意,我开始正面接触汪洋。
        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汪洋服软了,他承认是他将赵丽红从深圳送到赣州的,但赵的住处具体位置记不清了,好像在城东一带,是一幢五层以上的楼房。
        我把他带上车,让他凭记忆找,最后他把我带到了小南村住宅区(注:小南村是赣州最早开发的住宅小区,距繁华的红旗大道仅几十米,但一些文章却将之误为“赣州一偏僻的乡村”,不知是有意还是错把村当成了“农村”)。
       他指着一栋二楼一套装有空调的房子说:“就是这儿。”
当时已是下午4时。经请示,我打电话调遣了几名身强力壮、办事精明的民警把小南村住宅区一栋三单元205室控制起来了。
        我们穿的都是便衣,因此这一切并未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
    黄小平(时为赣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
    那天下午4点多钟,我接到刘泽梅大队长的电话,带领四名刑警队员,立即赶到行署公安处刑警支队。
       刘大队长简单交代了几句,然后,他给我看了赵丽红的照片。
    有一句话我至今印象深刻:“只要看到了照片上的人,就不能让她从我们手中跑掉。”
    派人把守好楼梯、路口之后,我跟刘队长、吴才义探长上了楼敲205室的门,开门的是女房东,打开门就见朝南的阳台上,有一个很富态的女人正在梳妆,一副慵倦的样子。
我一眼便认出,她就是那照片上的女人,但我想还是慎重为好,于是我问她:“你从哪里来?”
    “深圳。”(与掌握的情况相符)
    “来这里干什么?”
    “拜访朋友。……昨天到于都县,观看了中 央艺术团纪念长征胜利60周年文艺演出,很晚才回来。”难怪现在才起床。
    随着询问进一步深入,我们确认她就是赵丽红,吴才义探长麻利地给她戴上了手铐。
    其实,从看见我们进来的那一瞬间,赵丽红已经感受到了有点不对劲,因此,她并没有    做任何反抗,只是喃喃自语:“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
    她继而长叹一声“也该去了”。
    说完此话,她一脸茫然,两眼无神。
    吴才义(时为赣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反盗车探组探长)
    我和刘大队长、黄副教导员上楼后,发现赵丽红正在梳妆,继而描眉、涂口红,我寸步不离守在她的旁边,一一检查她要求使用的眉笔、口红等用具。
    她似乎并不急,梳妆打扮近半个小时,才在我们前后左右四个人的“陪同下”下了楼。
    随即,我们搜查了房子,并要求房东积极配合,把知道的情况全讲清楚,把赵丽红的东西全交出来。
    在赵丽红的床下,我们搜出了1.3万元人民币现金,全是崭新的。
    赵丽红不承认是她的,大概是想用这钱来感谢房东。
    但我们已给房东做了工作,所以最后赵丽红不得不承认这钱是她的。
    谢江(时为赣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反盗组探长)
    陈凌云(时为赣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反盗车探组探员)
    刘大鸿(时为反盗车探组探员):
    半小时后,我们四人将赵丽红带下楼押上车后,我与刘大鸿留了下来,了解赵丽红与房东之间关系以及其它相关情况。
    在询问中得知,赵丽红与女房东吴某1992年就在深圳认识了。
    有一次,吴某去深圳批发服装,恰好和赵丽红住在同一房间,彼此间聊得很投机,分别时各自留下了地址和联系电话。
    她根本没有想到三年后,此人竟成为王宝森一案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当然她当时也没有想到,这个女人会与王宝森有关系。吴某说三年来,她们并未联系过,并早已把这事忘了。
    在赵丽红落网的前10天,她忽然接到深圳的一个电话,经过对方反复提醒,吴某才记起曾经见过这么一人。
    赵丽红在电话中说:“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想到你那里散散心,不知是否可以。”
    吴某答应得很爽快,并把家里的住址告诉了她。
    几天后,赵来了,是那姓汪的陪同来的,为此,她还特意空出了一个房间。

在双方相处的近一个星期时间里,她们进酒家、歌舞厅,逍遥自在。赵丽红出手大方,600元一瓶的化妆品,她三天就用完了,直到被抓的前一天,她们到了于都县看演出。
    我们将这些情况向行署公安处作了汇报,大概是下午6时,我和刘大队长驾驶吉普车将赵丽红送往看守所

                作者:林世新

仰天长啸  20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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