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上生活,有很多知识都是一点一点学到的。吃这只最值的羊就是一例。 这是一只非常肥的改良羊(即细尾羊),而且是一只结羊(即去势后专门用于宰杀的公羊)。 本来按照当时的规定,这样的羊只能继续饲养到秋天用于出售。既是支援了国家需要,又增加了集体的收入。 大概是老天爷对我们知青的眷顾吧,这只羊在饮水时被其它羊挤得一时瘸了腿(这种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过不了多大一会儿它就能恢复正常了),又恰巧被路过的我看到了,我又恰巧驾着一辆马车。 于是,我赶紧向羊群的主人索要了这只“残羊”(意即已经放养不下去而需要提前处理的羊)。拉回了我们知青的点上。 宰杀后,这只羊出肉约50斤(未计骨头)。每只残羊队里收取5元钱的处理款。我们等于吃了一次每斤只1角钱的羊肉! 不仅如此,骨头熬汤吃完后也还有十来斤,大概能卖个五角钱左右;羊皮再作处理:先把羊毛剪下来,每斤是2元多,大概有10斤左右,则又卖了20余元;光板羊皮还能卖两三元钱。 你们说:我们这只羊吃得有多值啊?! 可惜的是,这样的事,我们下乡8年,也只遇上过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