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遗嘱
1936年早春,鲁迅的体重降低到37公斤,美国记者史沫特莱请美国医生为他检查,医生惊讶地说,这个人肺病已有20年,早在他10年前写《腊叶》时就该在劫难逃,能活到现在实在是个“东方奇迹”。美国医生不给鲁迅开药,他已比上帝规定的死期多活了十多年,现在该休息了,什么药都无济于事。
当年八九月间,鲁迅在题为《死》中给妻子许广平写下如下遗嘱:
(1)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列。
(2)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3)不要作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4)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5)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6)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7)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1936年10月19日,鲁迅与世长辞。享年55岁。
《团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