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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址大火案 施工方三人获刑

时间:2010-11-20 04:52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650次
   因央视新址配楼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致失火后火势迅速蔓延。1118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责任方中山盛兴公司罚金110万元,3名责任人唐珠创、谷显树、李书志4年半到2年半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612月,中山盛兴公司与廊坊华能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华能公司提供燃烧性能为B2级的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简称挤塑板)。200612月至20075月间,中山盛兴公司从华能公司采购4000余平方米、总价17万余元的挤塑板用于央视新址B标段幕墙工程。


  2007527日,该批挤塑板在施工前被北京市质量监督局抽检发现燃烧性能未达B2级,后被封存。但中山盛兴公司央视新址项目部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隐瞒了已使用挤塑板的情况,也未检测已安装的挤塑板的燃烧性能。200710月至20084月间,中山盛兴公司又擅自从天匠公司采购无标识、无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的挤塑板2.1万余平方米,总价88万余元,供央视新址工程使用。


  中山盛兴公司央视新址负责人唐珠创、谷显树在得知更换供货厂家后,未通报雇主代表和监理公司。质检员李书志,在未取得天匠公司挤塑板检测报告与合格证的情况下,允许施工使用,不对挤塑板进行检测,导致上述劣质材料助燃了央视大火。


  法院认为,中山公司销售以次充好的挤塑板,获利1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等被告人的行为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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