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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生活的阴暗面应该引起关注

时间:2008-07-06 06:14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918次
      瓮安事件给我们带来很多警示。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从中看到中国教育尤其是中学校园生活的许多阴暗面。总结起来有三点:早恋成风、饮酒盛行、帮会有了雏形。这些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在瓮安事件中有一个重要的线索人物:陈光权。他对记者说,“自己与李树芬确是恋爱关系”。事件中另外两个重要人物刘言超与王娇据说也是恋人关系。
  根据刘言超的讲述:“6月21日20时许,他骑摩托车到瓮安三小三岔路将李树芬和王娇接了过来。随后,他与李树芬、王娇、陈光权、秦明、刘思桃等人便开始喝酒。李树芬用一次性塑料杯喝了一杯糯米酒,王娇喝了半杯,而他们另外几人分别都喝了两杯”。(7月4日《贵州商报》)
  而记者对参与“6·28”事件打砸等行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晶晶(化名)、小华(化名)进行采访时,两人均用自己的遭遇控诉流氓恶势力的罪恶。据称,今年15岁的晶晶为免保护费加入“玉山帮”,被胁迫参与打砸烧;小华则在上初中二年级时就加入“鸡家帮”,在“6·28”事件中,他用石头打砸政府大楼,还攻击了维持秩序的武警战士。(7月4日《贵州都市报》)
  从中学教育的现状看,上述新闻不大可能是假新闻,早恋、饮酒和帮会已经成为危害中国中学教育的毒瘤,中国教育界必须对多年以来的政策进行反思了。
  多年以前就有人呼吁废除“早恋”这个概念,认为其有侮辱孩子的成分。但看看今天,初三学生恋爱早已经不是个案,高中学生的恋爱在社会看来早已司空见惯,大概小学生之间的关系才会让人惊讶。我很想问问那些认为“早恋”二字侮辱了学生的人,“早恋”到底侮辱了谁呢?我们尊重学生的权利是对的,但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对待未成年人的“恋爱权”呢?在笔者看来,学校绝对不应该是未成年人的恋爱介绍所。何去何从,教育部门应该早做定夺。
  再看看喝酒,我建议教育部最好做个抽样调查,在周六周日或者在随便某一天晚9点以后“侵犯”一下一些中学生的隐私权,测测他们呼吸空气里的酒精浓度,结果肯定会让你们大吃一惊。中国没有“禁酒令”,但学生是不是应该禁酒呢?不过教育部最好制定一个政策,要不教师面对醉酒的学生肯定会无可奈何的。
    最可怕的是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会势力对校园的入侵,如果再不想办法遏止,那校园怕是永无安宁之日了。校外有帮会势力,校内跟风效仿出现了具有帮会雏形的学生势力,这两种势力的作用恐怕是很多教育大员所不知道的。很多时候,学生之间的问题并非由学校解决而是由学生势力之间私下解决,颇有香港黑道电影的风范。虽然我不赞成以暴制暴,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教育方式能解决这些问题吗?很难。
  这并非危言耸听,事实谁也不能否认,掩耳盗铃的做法只能是让情况越来越糟。教育部门应该进行一下深入调查,看看绝大多数学校尤其是中学究竟是什么样子,然后再想想是应该继续批判范跑跑还是应该大范围的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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