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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人民日报报道:蒋爱珍为什么杀人

时间:2012-09-02 06:09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3467次
1990年7月,蒋爱珍回到故乡绍兴市时,我们的国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使绍兴市这座古老的江南水城显得生气勃勃,一片兴旺繁荣。

      在石河子地区公安局看守所里,关着一个重犯,她打死了三个人。可是奇怪,群众却大多同情她。不少人说她没有民愤。有的说:“这个娃娃可惜了!”连看守所的人也反映:这个犯人很老实,不象一贯作恶的。

      审判员提审了这个犯人,我们在场。这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女青年。看上去庄重、矜持。问她为什么要杀人,她情绪激动,说话哽咽,不时掉泪。审问进行了一半,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呼嗤呼嗤地喘着粗气。审判员看她憋得难受,就让她出去休息一下。过一会儿,我们去找她,只听她一个人在厕所里嚎啕大哭。

      她为什么这样痛苦呢?她为什么要杀人呢?

 


1985年12月,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蒋爱珍杀人案。图为蒋爱珍在被告席上(来源:资料图)
 
 

缘 起

 

      她名叫蒋爱珍,是浙江绍兴人,一九七二年初中毕业后,随哥哥到新疆石河子生产建设兵团。先在农场劳动,后被推荐到一四四团医院当护士。她一贯工作积极,思想进步。一九七三年加入共青团,一九七六年入党。同年被选为党支部委员,兼团支部书记。

      蒋爱珍的哥哥同一四四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张国政,过去是一个部队的老战友。蒋到医院后,她哥哥嘱托张国政,要象亲兄妹一样关心蒋爱珍。张国政热心帮助蒋爱珍进步。加上工作上的原因,两人关系因此比较密切。

      一四四团派性严重,李佩华、谢世平(都是党员)和医院个别领导人,同张国政早有矛盾,想抓把柄把他整下去。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八日,蒋爱珍被批准回浙江探亲。十七日晚,张国政和另一个人曾一道到蒋爱珍卧室(外科值班室),嘱咐她路上应注意的事情,然后即告别回家。李佩华,谢世平妄断这天夜里张国政要和蒋爱珍发生关系,就在副院长粟某的支持下,行动起来。半夜两点多钟,谢世平叫了钟秋等六七个人,把外科值班室的门窗、周围过道以及张国政家(紧挨医院)的大门,处处把住。然后哄使一个护士,诡称要纱布抢救病人,叫开了蒋爱珍的门。谢世平闯进蒋的卧室,四处搜查,不见张国政。蒋爱珍陪护士在另一处取了纱布,回来时发现谢世平。打过招呼后,三人一同走出值班室。在门外,蒋爱珍发现在黑暗处李佩华躲藏不迭,立即引起怀疑。因卧室里放着九百元钱,她害怕这些人偷钱,决定向支部反映。支部书记家离医院远,她就去找张国政。张从家里来到值班室,正查问情况,李、谢突然闯入。张国政问:“你们干什么?”李佩华回答:“我们来抓鬼?”张国政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就差人去把支部书记和支委都叫来,说明刚才发生的情况。支部问了有关人员,又查看了蒋爱珍的卧室,未发现异常痕迹。问李佩华、谢世平时,他们支支吾吾,只说“我们失败了!”

      十八日清晨,谢世平去团党委,捏造事实,诬说张国政昨晚在蒋爱珍房里干了不可告人的事。早晨一上班,钟秋就到各房间游串,散布昨夜张国政在蒋爱珍房里鬼混。与此同时,医院外面的商店、学校等处纷纷传出:昨夜抓住了,……两三天后,李佩华、谢世平等几个人又传出:十七日夜半有人看见张国政从蒋爱珍的卧室出来;有人看见他闪进自家的门,等等。谎话陆续补充,越来越圆全,以后成为领导上逼蒋爱珍承认“三·一七”事件的主要“证据”。

      会计傅冬勤对李、谢等的做法不理解,找李佩华谈。李直言不讳地说:“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干成啥样就啥样。弄不倒也要弄个臭!”

 

发 展

 

      三月十八日,蒋爱珍没有起床,气得直哭,也不回家探亲了,还要求组织上给她澄清事实。绝食三天,最后她哥哥来劝了才复食。她从床上起来以后,勉强工作,跟谁也不说话。

      一天下午,谢世平、钟秋两人在走廊里大骂张国政,诬蔑他乱搞男女关系。蒋爱珍穿着白大褂,站在值班室门口呆呆地望着,一语不发。

      晚上,蒋爱珍独自在值班室里。突然,哇的一声,跑出去了。大家又哄又拉,总算把她弄回医院。两三个人按着她。她哭喊:“冤枉啊!冤枉啊!——为什么不让我去接妈啊!——冤枉啊!”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在场的人很多都淌下眼泪。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是精神分裂症,收入病房。
一天夜里,病房里突然不见她了。

      初春的戈壁滩上,寒风凛冽,蒋爱珍穿着一身单衣单裤,在旷野里转游了一夜。第二天朦朦亮,她哥哥和医院的几个人开着一辆卡车寻到一个高坡边,发现蒋爱珍直直地站在那里,两眼直瞪瞪,头发上几片枯草叶,脸上几道划破的血痕。哥哥喊她,没有反应,过了一会儿,她才微微地吐出一句:“妈妈……”

      这么一段经历,后来被李佩华等诬蔑为“装疯卖傻”,一次一次地要她在会上“说清楚”。

 

“调 查”

 

      三月三十日,一四四团党委派工作组到医院,专门调查“三·一七”事件。组长杨铭三是一四四团的副参谋长,主管医疗卫生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张国政曾几次同他大吵大闹过。这次他带领工作组到医院,一开始就陷入派性,偏袒李佩华、谢世平一方。因此,三月十七日的事情越查越复杂。

      四月六日,团长亲自到医院动员,号召开展全面揭批查,集中揭发张国政的问题。调查“三·一七”事件的工作组改为领导运动的工作组。“三·一七”事件放在运动中一起搞。

      运动中,李佩华、谢世平等又提出了许多所谓张国政、蒋爱珍“男女关系”的疑点,扬铭三要蒋爱珍一个一个说清楚。几个月内,关于“三·一七”事件和所谓张国政、蒋爱珍“男女关系”问题的大字报,从医院各处到团部招待所等地方到处张贴。许多漫画污秽不堪。

      对“三·一七”事件,医院很多人持否定或怀疑态度。工作组一来,这些人都成了保守派。全院因这个问题受到打击或歧视的共有三四十人。

      党支部根据最初掌握的材料,对“三·一七”事件倾向于否定。工作组把支委们看作“保张派”。运动中全体支委都靠边站。

      文教干事苏天艳贴了一张《呼吁医院广大群众为受害知识青年蒋爱珍伸冤》的大标语,运动没有搞完,就被调离医院。医生牛素玲,仅仅听蒋爱珍诉说了一次冤情,安慰了她几句,被杨铭三一次一次追逼,不仅要她写书面检查,还叫她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医院有个青年医生,同蒋爱珍谈过恋爱,一天,杨铭三走到他家,当着他爸爸的面警告说:“我以领导的名义、长辈的身份告诉你:现在蒋爱珍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你不能跟她谈了。”

      蒋爱珍的行动受到监视,人们都不敢接近她。后来,她发觉自己的信也被李佩华等人拆看,感到在工作组的压力下,医院里再没有人敢出来为她说真话了。

 

绝 望

 

      工作组初进医院时,蒋爱珍满怀希望。她很早就去找杨铭三,想诉说三月十七日的事。不料,杨铭三冷冷地叫她回去,并说:“三月十七日的事,没有,要给你搞清楚;有的话,就改,改了就好。”

      蒋爱珍虽然对杨铭三的话有气,但她坚信:只有依靠组织才能解决好问题。于是,她写了一份详细材料交给工作组,等着杨铭三来找她谈话。一个月、两个月……四个月过去了。直到八月一日,杨铭三才找蒋爱珍。不过不是谈心,而是通知她第二天在群众代表会上“老实交代”三月十七日的事情。

      八月五日,在全院群众大会上,工作组宣读了对张国政的审查材料,其中对三月十七日的事情作了肯定性的介绍。蒋爱珍有气,找机会顶了杨铭三一句。杨铭三说:“你也要检查!就是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光凭你同张国政的接触,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蒋爱珍对杨铭三和工作组失望了,八月六日晚上,去找团长诉说冤情。团长哼哼哈哈,一个问题也不回答,只是说:“你要相信组织。”蒋爱珍又找了石河子地区派往一四四团的工作团团长。工作团团长也是冷冰冰地把她推了出来。蒋爱珍曾想到乌鲁木齐去告状,但是又想:自治区领导那么忙,不可能直接下来处理问题,最后还是要落到杨铭三他们的手里。她对“相信组织”这一条,终于绝望了。

      党支部整党进行了一个月,在要不要再开蒋爱珍的会的问题上,工作组内产生了分歧。有的同志主张不要开了,杨铭三和另一个工作组成员坚持要开。杨铭三还亲自通知本来不参加整党会的钟秋等三四个“有关”的人出席会议。九月二十五日下午,支部书记徐进义同志劝告杨铭三:“蒋爱珍的会不要开了,更不能让钟秋等人参加。这样搞下去越搞越乱,工作组会上当的。”杨铭三不听劝告,照样布置开会。

      二十六日下午开会。蒋爱珍根据杨铭三出的题目,对“三·一七”事件、“装疯卖傻”、同张国政等上山打猎等问题说了一遍。李佩华第一个站起来发言,说:“你装疯卖傻!你为什么不去死?为什么不跳水库?”最后,拿出一份他和谢世平署名的报告宣读,要求团党委对蒋爱珍作妇科检查(过去已向团党委交过一份)。读完,将报告交给了杨铭三。粟副院长在发言中说:“你害怕检查?真金不怕火烧嘛!”会上,好几个人对蒋爱珍说了一些下流的、侮辱性的话。钟秋还指手画脚地嘲笑、挖苦她。

      在上一次“说清楚”会上,李佩华等也曾这样侮辱过蒋爱珍。那个下午,蒋爱珍头也没有抬,眼泪滴滴往下掉。这一次,她一反常态,一下午直直地坐着记笔记。听到荒诞、下流之处,还微微地现出蔑视的一笑。好多人为她这种反常的表情吃惊。杨铭三在会上表扬李佩华等发言积极,批评了不发言的人。最后说明三月十七日的事情还没有完。

 

拚 命

 

      二十六日晚上,蒋爱珍在宿舍里写了一夜申诉信。二十七、二十八日晚上,又给工作组,父母兄嫂和好友写了好几封遗书。这三天,她白天上班,晚上一个人在宿舍里,煤油灯通宵不灭。二十八日,民兵排长通知她参加第二天的打靶。晚上,她终于作出决定:“同他们拚了!拚一个算一个,拚两个赚一个……”她从箱底里翻出过去打猎、打靶留下的八颗子弹,又仔细拟定了要拚杀的对象。二十九日晨,她领到一支步枪,悄悄压上子弹。走到内科门口,对准李佩华说:“李医生!你不是要我死吗?叫你造谣!”一扣扳机,李佩华倒下。欲打另一个医生时,门被推上,未打成。她直奔外科走廊,见钟秋正跟人讲话,举枪便说:“叫你造谣!”话落枪响,将钟秋击倒。李佩华的爱人戴淑芝闻声出来问:“咋啦?”蒋爱珍说:“咋啦,叫你造谣!”又把戴淑芝打倒。她走出外科大门,撞见一个参与“抓鬼”的医生走来,举枪就打。这个医生慌忙奔逃,一弹未中。蒋直奔宿舍,欲找别的打击对象,被群众包围在球场上,相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被逮捕了。

 

余 事

 

      蒋爱珍打死人以后,一四四团立即拘留张国政,说他是蒋爱珍杀人的指使者。关押九十二天后,又把他放了。一四四团领导认为,蒋爱珍杀人发生在运动中,应定为“反革命杀人”。对被杀的三个人,团党委决定追认为“烈士”。一个月以后。团里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团领导亲自主持,命令各单位都派代表参加,并送花圈。这些做法引起很多群众不满。至今,原一四四团团长仍然坚持:“三·一七”事件虽然可以否定,但蒋爱珍是“反革命杀人”,被杀者是“烈士”。

      蒋爱珍原被判死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去复查,提出判蒋爱珍无期徒刑,同时建议党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自治区党委根据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指示石河子地区党委慎重处理,同时做好下面的工作,统一认识。最近,石河子地区党委复议了这个案子,建议重定蒋爱珍为“死缓”,同意追究工作组长杨铭三的责任。但是,在办案人员一再提出要求处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却把杨铭三调到河南去了。与此同时,谢世平也得到重用。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石河子地区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经办此案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都认为:

      蒋爱珍杀人是在被诬陷、被迫害的情况下干出来的。对蒋爱珍必须依法制裁,但是,人们普遍认为:仅此不能平民愤,必须对酿成这一惨案的有关人员(特别是杨铭三)和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者,追究法律责任。这件事牵涉面广,应由公检法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同处理,防止片面作决定。这一案件在石河子地区震动很大,议论很多,可以开庭审判,可以让群众公议,借以教育干部和群众。

 

附 记:

 

      蒋爱珍的事件,发生在1978年。蒋爱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绍兴知青,因被人造谣“作风问题”(“作风问题”在彼时可是极为重大的“帽子”,足可压死心理脆弱者),而受到严重伤害。她多次向组织请求处罚侵害者,以保护自己的名誉,但都未果。在无法捍卫自己名誉、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蒋爱珍开枪击毙3人。

      1979年10月《人民日报》以《蒋爱珍为什么杀人》一文长篇报道此案后,蒋案引起了全国轰动。人民日报五个月内收到各阶层人民来信一万五千多件,这些来信从不同角度提出:蒋爱珍杀人犯罪,应依法惩处;但她不是反革命分子,希望从轻判处;对诬陷蒋爱珍的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也收到大批同样性质的人民来信。人民群众的建议受到尊重(当然主要还是由于案件的性质和情节),蒋爱珍一案被重新审处了。

      198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蒋爱珍杀人案开庭公审,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在此之前,诬陷、侮辱、迫害蒋爱珍的人员已分别受到行政、司法处理。

      蒋案引起了全国轰动。不仅民意高度一致地同情蒋爱珍,支持终审判决,而且在北大法律学系的多年刑法学课上,多位著名教授也论证过此案终审结果在刑法规范、法理上的合法性、正当性。

 

    原载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

 

 

相关链接:《家庭》1997年第10期:连杀三人的知青蒋爱珍为什么没被判死刑

作者:凌愉

 

      1978年,在我国新疆发生了蒋爱珍女士连杀3人的重大案件,案发后人民日报和石河子法院在5个月内收到2万多封各界人士来信,要求基于蒋爱珍是义愤杀人应予轻判。后来新疆高级法院作出了不予死刑的决定。此举深得人心,对缓解当时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78年,在民兵习武的时候,她用步枪射杀了3位曾经伤害她的人,一时震惊全国。是庄严而公正的法律惩罚了她并挽救了她,使她获得了新生。

      如今,她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蒋爱珍出狱后,我两次到她家里做客。

      第一次到她家里,是1992年9月,那时她刚出狱2年多。

      她年迈的母亲坐在一张矮矮的有靠背的竹椅上摘豆角准备午饭,见我们进来,便热情地沏茶让座。她已经77岁,但耳聪目明,她看了看桌上的钟,忙说:“爱珍一会儿就回来吃饭。你们先坐坐。”果然不多一会儿,蒋爱珍回来了。眼前的蒋爱珍,穿一身白色连衣裙,细心烫卷的短发,白色的高跟鞋,身段苗条,端庄大方。人们怎么也看不出,她曾经干出那惊天动地的杀人案件。饭后,在她的卧室里坐了一会儿,她便领我们去看她工作的单位。她是一位医务工作者,这几天正在街道上给孩子们打防疫针。我们走过几条充满江南水乡气息的小街小巷,来到她的工作间。只见工作台上堆放着许多针剂和针管、棉球,办公桌上放着几本医药书籍,玻璃板下压着一张贴有她半身相片的《学员证》——她正在上中专函授班。蒋爱珍自信地笑着说:“过去荒废了很多时间,学习知识对我太重要了。”

 

青春岁月,她曾是军垦一枝花

 

      1972年,16岁的蒋爱珍初中毕业后告别了养育她的家乡——浙江省绍兴市,由哥哥蒋根土接到新疆石河子,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8师144团场一营一连落户,当了一名军垦战士。这个在江南水乡长大的姑娘不但聪慧勤劳,干起活来还很泼辣。挑土,赶车,修水库,摘棉花,这些大多是男工干的活儿她也抢着干。抗旱,她一挽裤管跳到雪水中,在渠底一勺勺抠那泥水,一担担挑到大田中,一根红柳扁担磨得油光锃亮。定甜菜苗,一干几小时不直腰,竟累得趴在地头。到了节假日,她总在伙房帮助洗洗涮涮,给军垦战士缝缝补补。勤劳的汗水博得人们的信任,周围的人们逐渐喜爱上这个身材修长、高鼻梁、深眼窝的健美姑娘。

      不久,她以先进青年代表的身份出席了144团共青团代表大会。1973年5月,也就是她当上军垦战士一年后,加入了共青团,同年出席农8师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74年,农场医院招收一批护理员,她被推荐到短训班学习,结业后留在团场医院当护理员。1976年,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又当选为医院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民兵排长。那时她才20岁。在一次全师的表彰大会上,一位领导同志握着她的手说:“蒋爱珍呀,你是我们军垦的一枝花啊!”

      正当她一步一个脚印端正地走着自己人生之路时,厄运走近了她。

      十年动乱,扭曲了人们的灵魂,少数人为了小派别、小团体的利益不择手段地争斗。在你争我夺的内耗中,谣言的污水泼到了蒋爱珍头上。一个努力上进的少女,洁白无瑕,视名誉如生命。但毁谤击倒了她,她失魂落魄,形容憔悴。在受到百般折磨而又求告无门、陷于绝望的情况下,她利用国庆前夕民兵实弹比武的机会,拿起了一枝步枪。于是,1978年9月末的一天,不该发生的惨剧发生了,曾用言语、大字报和漫画伤害过她的3个人先后倒在血泊中。

      蒋爱珍成了杀人罪犯,她理所当然地被逮捕了。

 

她的犯罪引起世人瞩目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以几乎整版的篇幅登出长篇通讯《蒋爱珍为什么杀人》。在这篇7000字的文章中,用“缘起”、“发展”、“调查”、“绝望”、“拼命”、“余事”等6个小题,全面介绍了蒋爱珍杀人案的前因后果。《人民日报》还发了近300字的编者按语。从此,她的案件为国人所知,为世人所瞩目。

      蒋爱珍最初被定为反革命杀人罪,死刑;尔后改判为报复杀人罪,无期徒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剧场开庭公审。笔者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参加了事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并对蒋爱珍、法官、律师都进行了单独采访。

      这次边城百万市民人人关注的为时两天的公审中,终审判决蒋爱珍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刑15年。这时,蒋爱珍已经在石河子监狱关押了7年零3个月。

      参与诽谤诬陷蒋爱珍的人也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和处罚。

      蒋爱珍在狱中收到了大量信件和包裹,得到广泛同情。人们不是同情或支持她杀人犯罪,而是因为大家对“文革”期间遗留下来的那种诽谤诬陷人、肆意侵犯公民名誉权的风气深恶痛绝。

      蒋爱珍在高墙内度过了人生最宝贵的年华,虽幸免一死,但代价惨重。

      蒋爱珍在狱中和法庭上痛切地追悔自己杀人的罪过,向法庭表示,出狱后愿意照顾被害者家中的老人,并要求法庭释放因参与诬陷她被捕入狱而身患绝症的人。

      森严的法律使她大梦初醒。

      公正而善良的人们的关心和鼓励,使她恢复了生活的信心。

      由于蒋爱珍在狱中认罪表现较好,提前获得释放。

      噩梦醒来是一个新的早晨。

 

获得新生后,她渴望平静地生活

 

      1990年7月,蒋爱珍回到故乡绍兴市时,我们的国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使绍兴市这座古老的江南水城显得生气勃勃,一片兴旺繁荣。蒋爱珍16岁离家到新疆,转眼之间已经18个春秋,小城变得年轻、漂亮了,但母亲衰老了。蒋爱珍自己心中伤痕累累,可说是身心憔悴。70多岁的老母亲把蒋爱珍紧紧搂在怀里,一行行老泪滴落在34岁女儿的脸颊上:“妈妈再不让你离开了,妈妈讨饭也要把你带在身边……”

      蒋爱珍给绍兴市人民政府来信来访办公室写了信,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她的信引起了重视,被安排面谈。

      信访办的同志听取了她的陈述和要求后,审查了她的狱中表现的材料、她的提前释放证、她的作为劳改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奖励,以及关于她的经历、她的犯罪经过,她的案件在全国引起反响的报道,其中包括笔者1988年10月发表在《法律与生活》刊物上那篇《蒋爱珍杀人案始末》。审查了这些材料后,绍兴市市长作出了由公安局为她落户、由卫生局为她安排工作的批示。1990年10月,蒋爱珍的户口由新疆转入绍兴市。这期间的一个晚上,蒋爱珍到卫生局长家里商谈工作安排的事宜,正巧来了一位中年男同志向局长请示工作。局长介绍他认识在座的蒋爱珍时,他兴奋地与蒋爱珍紧紧握手,说:“1979年我在《人民日报》上看到对你的案件的报道,我当时在部队当兵,我给你写过信,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你……”


蒋爱珍与82岁的老母亲在一起(来源:资料图)
 

      这位男同志是某医院的院长。他对蒋爱珍说:“欢迎你到我们医院工作。好吗?”卫生局长也很高兴:“有你院长拍板,那蒋爱珍过两天就办手续到你们医院上班。”蒋爱珍去到这所医院后,默默地工作,平静地生活。她与年迈的母亲住在一起,骑自行车上班来回只需几分钟。穿过两条窄窄的小巷,便是她三哥蒋阿龙的家,三哥三嫂对她都特别关心,做了点好吃的也要通知她。走向了新的生活,蒋爱珍心情很舒畅。她感谢国家改造犯人的政策,感谢许多人对她的关心,她要用自己出色的工作报答大家。她与同事友好相处,碰到脏活苦活抢着干。很快,她取得了人们的信任,受到了好评。1991年度,她被医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2年7月,医院与台商合资建立了一个清洗剂厂,领导上经过研究,任命蒋爱珍为厂长,并在《厂况介绍》中印上了她的名字。蒋爱珍对院长恳切地说:“我干点具体工作可以,但要我当负责人,甚至把我的名字印在说明书上,我不同意。我不要任何出头露面的事情和机会。”后来领导上接受了她的意见,将印好的说明书全部废弃。与此同时,蒋爱珍谢绝一切来访。

    她渴望平静地生活。

 

她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小家

 

      蒋爱珍回到故乡绍兴市时已经34岁,许多人关心她的婚姻。在服刑期间,她曾收到100多封向她表示爱情的信,但蒋爱珍从未加以考虑。回到故乡后,朝夕有母亲哥嫂相伴,她心情舒畅了,开始注意打扮了。这使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走在大街上,常常引起一些男士注目。不久,她身边就出现了几位向她表示爱慕的男性。但她还是经人介绍认识了小高。小高比她大两岁,聪明朴实,曾在北大荒接受再教育,也经历了不少坎坷。他知道蒋爱珍,同情蒋爱珍,认识蒋爱珍后又深深地爱着她。经过半年多的恋爱,他们确定了关系,于1992年国庆期间举行了婚礼,建立了小家庭。结婚前夕蒋爱珍带着幸福的笑容,领着笔者到她的新房做客。这是市内花园小区一套约50平方米的新宅,小高花费了近2万元把新宅仔细装饰了一番。小高和蒋爱珍一起为客人递烟沏茶。天气很热,他们拉开时髦的百叶窗,窗外飘进一阵花香,青绿的芭蕉树和盛开的鸡冠花在微风中轻轻摆动。主人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

      日子过得很快,待我第二次来到绍兴市在蒋爱珍家里做客时,已是5年以后的事了。

      1997年5月下旬,笔者出差在杭州逗留期间,再次往绍兴市造访蒋爱珍。在她家刚坐几分钟,小高提着一只活鸡和一筐枇杷也回来了。于是宰鸡,做饭,屋子里充满温馨。吃饭时,蒋爱珍的三哥蒋根土骑自行车来了,蒋爱珍心爱的小儿子淘淘也由一位带他的阿姨送回家来了。小儿子一进家门便扑在蒋爱珍的怀里。淘淘今年快4岁了,天真活泼,有几分帅气。蒋爱珍是一个幸福的母亲、幸福的妻子。尽管家里有几位客人,她的手脚几乎没有闲过,非常麻利地干这干那。小高慢慢地喝着啤酒、抽着烟,与我们谈他的事业、他的收入、他调皮的儿子。

      江南小城的夜晚是非常美好的。我望着大街上闪烁着霓虹灯的商店以及喧闹的小商摊,望着夜幕下数不清的万家灯火,有一种百感交集的感叹。人生,社会,政府,法律,周围的种种环境,对一个人短暂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啊!

      但愿正直善良的人们都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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