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36097元
北京7大行业平均年工资超l0万
2007年3月26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2006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告显示,2006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
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组成。按劳动统计制度规定,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职工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如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并且是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工资。
北京市统计局负责人对平均工资的作用解释说,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关系到劳动者目前乃至退休后的切身利益,对入口就业起到导向作用。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也是政府部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全市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在内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以及法院在判定突发事件如工伤、车祸等对受害人给予经济补偿时的参考依据。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l67.4小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统计数据显示,北京有7大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超过l0万元,分别是证券业、银行业、法律服务、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此外,保险业、为企业融资服务的其他金融活动、计算机服务业这些行业在8万至10万元之间;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烟草制品业、软件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这些行业在6万至8万元之间。
据悉,由于单位的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行业内部也存在较大差异。如工资水平较高的银行业,高的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百万元,低的单位年平均工资在4万元以下。而职工工资水平较低的行业中,家具制造业、餐饮业不足1.9万元,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纺织业、塑料制品业不足l.6万元,保安服务业年平均工资仅9000多元。
针对有市民担心单位领导会将单位的工资报高的现象,北京市统计局表示,按《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为确保统计基础数据的质量,近几年北京加大了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仅2005年和2006年两年统计部门对l.3万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不如实填报统计数据的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新闻链接:10.8万个单位接受调查
平均工资共调查了l0.8万个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统计部门对每一单位上报的2006年劳动情况表进行汇总,用各个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汇总数除以同口径的年职工平均人数,计算出职工平均工资。
从2006年开始,北京在执行国家《劳动统计制度》的基础上还将本市私营单位也纳入了年报统计范围,因此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反映的是国有、集体、各种合资、合作、独资、外国驻京商社和办事机构以及私营单位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全市共调查了l0.8万个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类型。
39.3%的职工挣够平均工资
每年公布平均工资的数据后,总有许多市民来电反映,为什么自己远没能达到平均水平?北京市统计局表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6097元及以上的职工人数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重为39.3%,没有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人数占60.7%。目前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工资水平在低位徘徊或增长比较缓慢,尚未达到平均水平。
北京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隶属关系、单位性质、所在区域、经济效益及个人所在的岗位不同等诸多因素,工资水平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而职工平均工资反映的是全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北京青年报记者:陆 纯 07-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