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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生活片断(十八)衣---缝缝补补

时间:2008-01-09 11:46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1157次

 

    我们知青穿的衣服绝大部分是从北京带来的,后来在劳动中,衣服陆续损坏,就在当地添置了一些衣服。

    农民穿衣受经济条件限制,很简单,基本上只有单衣和棉衣二种。不过棉衣有大小两种。这里的大小不是指尺寸大小,实际是棉花厚薄有所区别,以适应冬季和春秋不同的气候。他们穿棉衣时,贴肉只穿一件单衣,外面就是一件棉衣。有的人干脆连单衣也不穿,也就是光膀子穿棉衣。棉衣外面大部分人不加罩衣,小部分比较富裕的罩件单衣。如果能套一件条绒(灯芯绒)的罩衣,就是相当豪华的了。在定亲或结婚时女方向男方提出的财礼,绝大多数都要提出条绒的罩衣。所谓“里外三新”,就是这三件衣服。我曾见过一个退婚的女青年,因为退亲解除婚约是女方提出来的,根据当地习俗,女方必须退还男方赠送的一切财礼。退礼之前,女青年穿的一身新条绒。讲完条件退完礼后,因女方身上穿的也是男方送的,所以也得脱下来。女方走时,只剩一身破旧的老棉袄,与来时相比,判若二人。

    有年冬天,我和一个社员到开鲁以南百多公里的奈曼旗办事。那个地方比开鲁穷,农民几乎都是单穿一件棉衣,既无内衣也无外衣。同去的社员穿了一身黑条绒的外衣外裤,令当地人羡慕不已,连声称赞之后,有的人禁不住伸出手摸摸,仿佛他穿的是绫罗绸缎,高级毛料。

    由于当地冬天气温很低,风又大,所以再厚的棉衣,也只能在家里、村里或干活的时候穿。如果要外出,一定要穿大衣。刚去的那年冬天,我们都没有棉大衣,除了自带的棉衣外,还有上级发的一身棉衣裤(从安置费里开支)。发的棉衣实际上是一件棉制服,比一般棉衣稍大稍厚一些,长短差不多。因为是棉的,所以保暖不抗风,冬天的凛冽寒风一吹就透。而且因为太短,只能包住上身,两条腿一点儿也遮不住。有一次我进城,里面穿了自家的棉衣,外面又套上棉制服。进县城二十几里路,一路就坐马车,一动不动地坐在没遮没盖的马车上,任凭风吹。只觉得一股股寒风像锥子一样吹透两层棉衣直往身上扎,厚厚的棉衣好似一层薄薄的纸,迎风的半边身子一片冰凉。二十几里路马车跑了一个多小时。到了地方跳下车来,只觉得两只脚全麻木了,踩到地上好像是两只不听话的木头脚,几乎站立不稳。活动了好半天才恢复知觉。

    下乡临行前,我特地跑到北京天桥旧货市场买了一双旧军用大头鞋。这是当时解放军关外部队普遍使用的一种鞋,里面有一层带毛狗皮,又结实又暖和。带到乡下后,冬天我就穿这双鞋。不过大头鞋太重,干活、走路时比较吃力,而且爱出脚汗。所以后来又买了一双胶底棉鞋,干活、走路时穿,很轻便,出汗也少多了。有一次,也是坐马车走远路,我穿了大头鞋去。到地方后办事走了好多路,结果出了不少脚汗。再坐一个多小时的马车回到家后,鞋怎么也脱不下来,原来是汗水结冰把袜子、鞋垫和鞋底全冻在一起了。没办法,只好拼命地跑、跳,蹦哒了大约有半小时脚暖和过来,才把鞋脱下来,又费了好大劲,把鞋垫扯下来一看,鞋垫上还结着厚厚一层霜呢。七一年我被招工回城,收拾行李时,曾和我一起看过场的老范来找我,想要我这双大头鞋,我满足了他。

    当地夏天不算太热,所以农民无论男女都不穿短裤,当然也有风俗的关系。见知青穿短裤,开始觉得奇怪。见多了也觉得很实惠,有的中青年社员就学。他们以为短裤无非是裤腿短一点儿,于是回家让老婆把长裤裤脚剪去一截,当作短裤穿出来。

    棉大衣不抗风,要抵御塞外的凛冽寒风,必须穿带皮板的毛皮大衣。农民们说,皮板可以抗风,毛、绒可以保暖。我写信给父母,请他们想办法。父亲拿出一件皮大衣,是短大衣,衣长刚到臀部。皮统是绵羊毛的,毛很好,绒又密又软。此时父亲要下放到湖南,料想一是用不上,二是新家未定,连个存放的地方也没有。于是就托人在北京大栅栏瑞芙祥改成一件皮大衣。不够长,让店里接了一块黑色山羊皮作下摆。一时没有合适的大衣领,只好配了一条黑色山羊皮的领子。这新领子别的倒没什么,只是山羊毛又长又直,且是黑色的,作成大衣领子披在肩上,不仔细看,和长头发一般无二。六九年末七○年初回湖南探亲过春节,我用胳膊夹着这件皮大衣走在长沙大街上,有个十几岁的小男孩看见了不知是何物,特地从马路对面跑过来,伸手摸摸、捏捏大衣的毛领,才放心地跑开了。大概他把我当成了杀人犯,那件大衣是不幸的被害者,而大衣领正是被害者的头和头发。

    帽子也是一样,非皮的不可,并且薄了还不行。下乡时,我们四个男生都带了棉帽来。他们三个带下来的是棉帽,我比他们略强些,算得上是顶皮帽子。这些帽子只配在北京混混,到了东北农村,戴在头上,让寒风一吹,感觉和戴顶纸帽子差不多。于是我们向农民们了解关于各种皮帽子的性能和价格。最便宜的是绵羊皮的,一般做成与解放军军帽的样子差不多,就是雷锋着冬装照片上戴的那种样子。但是羊皮的不很暖和,也不太牢。再稍贵一些是狗皮的。最贵的是狐皮的。狐皮又分草狐和火狐。火狐,顾名思义其毛色像火一样红,既好看又暖和,据说雪花落在火狐皮上都要融化。但是狐皮不如狗皮的牢,使用保管都得格外小心谨慎才行,否则一撮一撮地掉起毛来比癞皮狗还难看。狗皮帽比羊皮的暖和,几种皮帽子中狗皮帽最牢最耐用,使用保管几乎不要费什么心。狗皮帽外形与狐皮相同,仅毛色不同。好的狗皮帽不仔细看,还会当成是狐皮的。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我们四名男生每人买了一顶狗皮帽。狗皮帽子确实暖和,有时还觉得太热了一点。寒冬腊月,四五级的西北风是常事,戴着狗皮帽子干活,凡是皮毛能护住的地方,都是暖呼呼的,再一干活,甚至能热出汗来。皮毛护不住的地方,被西北风一吹,像被刀子割一样生疼。过了一年,我又买了一顶羊皮帽子,用于干活时或不特别冷时戴。

    一年之中,以秋收时最费衣服。成熟的庄稼此时又高又壮,高杆的如高粱、玉米比人还高;矮杆的谷子也有半人多高。要把这些庄稼割倒、打捆、装车,光靠两只手抓抓应付不了,还得要伸出胳膊又搂又抱又夹,有时还得靠脚蹬膝盖顶。所以衣服磨损的特别快,一件新衣服过一秋就破了。这时候供销社进了一批细帆布,黄颜色的。我买了一些,请人做了一件军便服式的上衣。这一着真灵,这件衣服经过一秋拼下来,居然没有什么明显的破损。帆布还有一样好处,下雨时布料吃了水份由于纤维膨胀会变得更加密实,反而不透雨,可以当雨衣穿。秋收大忙季节,为了抢进度,下小雨不会停工,当别人的衣服被雨淋透紧贴在身上时,我的衣服还和没事一样,只不过重了点儿而已。秋后冬闲排练《红灯记》,正当大家为鸠山的那件呢子军装找不到发愁时,有人提醒我:“你那件细帆布衣裳不是挺合适吗!”赶紧取来一试,嘿,笔挺的。秋收时经过和庄稼杆的反复磨擦,布面上还竖起了短短的绒毛,真有点将校呢的效果。于是我这件衣服在秋收中出了大力后,又为活跃社员业余文化生活继续作贡献。后来回城前收拾衣服,想到进工厂干活还能用得上,就把它带进了城。五弟在铸工车间当气割工,整天跟钢铁和沙土打交道,穿衣服很费,见到这件衣服比厂里发的工作服结实,挺实用,就拿去穿。但他嫌那黄色像狗屎的颜色太难看,弄点染料给染黑了。

    临下乡前一年,一次去颐和园游泳,一口气游了快两小时,上岸后西瓜汽水加油饼一通猛吃。没多久,胃疼得不得了。虽说打了一针很快就不疼了,但从此落下了胃惊挛的病根。遇到暴饮饱食,饮食冷热不均,就会重犯。下乡后一个月,我们四个男生到一队去看同学,回家时天色已晚,为了赶上晚饭,路上走得很急。到家时正赶上开饭,包饺子。大概是路上喝了凉风,吃得又猛了些,饭后没多久,胃就开始作疼。幸好我们都是睡的热炕,热呼呼地捂几个钟头就好了。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我认为主要是不能让胃受凉,保温是第一要点。我给妈妈写了封信,请妈妈帮我作一个棉肚兜。不久,妈妈寄来两个肚兜,我一个,妹妹一个。人造面的面子,里面絮的是驼毛。妹妹嫌难看,怕别人笑话,不肯戴。我顾不得那么许多,舒服第一。穿戴上这棉肚兜果然舒坦,不管天有多冷,胃部总是暖呼呼的。以后秋冬春季我总是戴着,下地干活,出差外调也不离身。听人说:胃病三分治七分养。我是服了。插队三年,胃惊挛没犯过几次,这棉肚兜应该记头功。

缝缝补补

 

    俗话说:“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实际上当地农民已经不怎么穿缝补过的衣服。除了少数生活特别困难户外,一般人家都是过年时作一身新衣服,穿一年后再作新的,旧衣服拆开打袼褙作鞋子。知青们一是不需要自己作鞋子穿;二是受党“艰苦朴素”的多年教育,念念不忘自己下乡接受“再教育”的历史使命,潜意识里总有一种“衣服越破越朴素,也就越革命”的想法;三是有好衣服还要留着回北京时穿。所以一年四季总是穿着补丁摞补丁,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不但旧,而且不整齐,少一两粒扣子是经常事,有的人上衣的扣子全掉了,干脆用根麻绳往腰里一勒了事。至于东破个口子,西挂块布片,也是司空见惯,只要能遮丑就行。当时流行一种说法,在农村辨别一个人是不是知青,除了看眼镜外,就是看衣服,破衣拉撒的年轻人九成是知青。农民不信邪,特别是女社员们经常说:“你们知青都是装穷,有好衣服都藏在箱子里不亮出来。”她们固执地认定,知青们就像出嫁到了婆家的新媳妇,好衣服和值钱的东西都深藏在箱子里,不肯轻易示众。时间越长,她们的好奇心越重,一些未出嫁的女青年有事没事总爱泡在女知青屋里,凑巧碰到哪个女知青翻箱子找衣物,就赶紧挤上去伸长了脖子看个究竟。

    我发现,夏季常穿的汗背心后半片比前半片坏得快,往往前半片还是完好无损,后半片已经千疮百孔,如满天繁星了。看看后半片,实在是不可救药,几乎是一碰一个窟窿,想用针线缝缝连连都办不到。再瞧瞧前半片,完完好好半个洞也没有,用手拽拽,还挺结实,扔掉实在可惜……。忽然灵机一动,我何不学学杨献珍(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曾因提出“合二而一”的哲学命题,文革以开市就受到猛烈批判)的哲学,来它个“合二而一”,说干就干……。第二天,我穿着这件“哲学”背心大摇大摆地上工去了。走着走着,后面一位社员郑学斌叫:“哎!老X,你的背心穿反了!”知青们平时穿着马虎,衣服前后穿反,穿得歪歪扭扭而被社员取笑是经常的事,郑学斌平时常和我们知青开玩笑。我知道他今天“少见多怪”了,故意慢慢地转过身来说:“你再看看这边。”他一下子傻眼了,跑前跑后地看了几遍,才大笑出来:“哈哈,你这是哪儿买来的背心,前后一般长?!”

    下乡前看一些反映农村题材的电影时,常可以看到那些大娘大婶大嫂子们做针线活时总把针在头发上蹭几下,那时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过就忘了,从没想想为什么。现在自己动手缝补衣服,也体会到了这个动作的作用,从头发上蹭点油,扎针时减小针与布之间的摩擦力,可以省点力。HJY不想放过向贫下中农“学习”的机会,一次缝补衣服时也打算露一手。可惜他太粗心,只知其一,不只其二,大娘们蹭油时都是从上到下单方向的蹭,他先生却上下来回蹭。这下可好,油没蹭到,一针扎下去把血给放出来了,捎带着又赔上一身冷汗。

    当时姑娘出嫁,缝纫机是必备品,所以多数人家都有缝纫机。我有时想补一补裤子,和别的女社员不太熟,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妇女队长,她丈夫和我们男生很熟。我去了一说,她虽然答应了,但口气上似乎不太放心,带出“你会用缝纫机?”的疑问。我大模大样地坐在缝纫机前,装机头,穿针引线,然后就“咔嗒咔嗒”地踩起来,不多一会儿,一大块补丁补在膝盖上,针脚均匀,补丁平平展展。妇女队长在一边看得彻底心服口服,“过去听说老八路才会补衣裳,现在的知青也会。”拿我和八路军相提并论,我心里别提多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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