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 和《幸福》作者、德国哲学家威廉·施密德对谈“幸福”———— 幸福,一个诱人的词。2012年3月25日,中德两国哲学家,在北大开展了一场关于幸福的对话。在和《幸福》作者、德国哲学家威廉·施密德对谈时,周国平言及了自己的幸福观。在他眼里,“幸福是一个抽象概念,从来不是一个事实。相反,痛苦和不幸却常常具有适时的坚硬性。”“ 幸福是一开始人人都认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已经拥有的东西。” 就什么是幸福,周国平称“就是两条”: 第一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且能靠这个养活自己。“我自己现在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写作、看书,版税源源不断地来。”第二,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且让他们也感到快乐。“我的家人,我的孩子,成为我特别快乐的源泉,还有我特别好的朋友,经常一块儿聚聚,这就够了。” 但周国平强调,不能把幸福仅仅看作是一种快乐和正面的东西,“就是顺利、成功、利益,只有这些东西,把苦难排除在外”。如果从这个含义上来看幸福的话,仅仅追求幸福,仅仅能接受幸福,这样的人是很可怜的。一个人只有对人生的苦难也有深入的经历和思考,这样的人才能真正懂得人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确实还有比幸福更重要的东西,就是人性的伟大。一个人应该既能享受幸福又能承受苦难,来体现出这种人性的伟大。 周国平记得施密德书里面有一句话“现代人在没命地追求幸福”,当时他“很惊讶,欧洲也这样”。就财富和幸福的关系,施密德说“在欧洲,多年以来有这样一个经验”:“有一点财富就可以了,不能太多。”“财富也是有一个限度的,如果你特别有钱的话,往往后面的结果仍然是不幸福。”他坦陈,造成富人不幸福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比较”。“你有钱之后你还会去跟比你有钱的人比较,而他们也会找一个更高的目标比较,在这个钱的方面,大家永远都不知足,因为你成不了比尔·盖茨,永远都有比你更富有的人。”言及此,周国平称,无论中国哲学家还是西方哲学家,都很强调,“一个人的欲望超过了你的自然需要,超出以上的那些部分都是你痛苦的根源。” 周国平称,现在对公民幸福影响最大的是两个因素:一个是价值观问题,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法制进程”。“政府掌握无穷的权力,无比大的权力,一个法治国家是不应该这样的。在公民幸福这个问题上,法治国家的责任,是倡导出一个好的环境,能够让人民自己去追求幸福。”“政府责任到底是把蛋糕做大还是把蛋糕分好?我说都不是。政府的责任是放手让老百姓自己去做蛋糕,老百姓做出的蛋糕政府有权保护他对蛋糕的所有权,惩罚那些抢蛋糕的人,最起码的限度就是政府不能抢老百姓的蛋糕。” 现场,有人问及城市和幸福感的关系,施密德称,城市规划和人幸福感之间“肯定有很大的关系”,就这一点,德国20年前有过教训。“后来德国进行了非常专业的城市规划,居民的幸福感也会大大地增强。”
《幸福》作者、德国哲学家威廉·施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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