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方宣:胡适是饭 鲁迅是药
这段时间天天躺在地板上看书,看了耿云志的《胡适新论》,又看了林贤治的《鲁迅最后的十年》,前几天和林贤治。先生刚刚通过电话,所以他的书看得格外仔细一些,我的感觉是,把胡适和鲁迅;放在一起读特别有趣,胡适像饭,温暖、平和,有生之趣味与情意;而鲁迅呢,则像药一样,猛烈、尖锐,直抵病灶。
鲁迅的战士形象一直留存在中国人的记忆里,那些犀利的杂文小品,还有一大批耐人寻味的小说,带着浓烈的火药味,让生活在黑暗的国人看到自己躯体上的病根。正好先生有一篇小说叫《药》,本来是为了拯救劳苦大众于水火的革命者,一直在寻觅治疗民疾的良方,没想到最终死在刑场,却被痨病鬼以馒头蘸其血当作治病良药——黑暗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愚昧愚到如此不可救药,真让人从心底发出喟叹。鲁迅始终是清醒的,他在黑暗无边的深夜里寻找,找到了一个阿Q,他身上集中了民族所有的病灶,鲁迅做过医生,他能医治人的身体,但对于民族精神顽疾,他显然也开不出更好的药方。
读胡适就觉得温暖得多也明亮得多,鲁迅那里黑暗阴冷寒风嗖嗖,回到胡适这里就好比从严冬进入春天。朋友们都夸胡适坦城、厚道、重情意,一点没错,这个徽州少年自小醋爱读书,四面青山的徽州古村简直就是一个密不透风的老式书房,他那么小,连学堂板凳都坐不上,母亲就抱着他坐上去。他是一个刻苦的学生.天没亮老师没起床,他就端着一盏罩子灯到老师家来取学堂钥匙。徽州文化真厚啊,胡适功底扎扎实实,他随后到上海,再后来又到海上,他的眼界他的心胸完完全全拓展开,就像那片波涛汹涌的太平洋——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他一直在上庄,顶多就是一个会讲古的眼镜滑到鼻粱上的老先生而已,这样的先生在徽州遍地都是。可是他到了美国,中西比对眼界大开,西装一穿洋风一吹,他脱了胎换了骨,他就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扛大旗者,石破天惊地发表了划时代的《文学改良刍议》,一代文化学者就此在万千学子心中高高耸立。
与鲁迅相比,胡适更可亲一些,他老婆江冬秀大字不识,在家里却当家作主,胡适对她一点没办法,他甚至在上课时对学生列举怕老婆的种种好处。在胡适晚年的孤寂境遇里,有一位卖麻饼的小贩竟做了他的朋友,两个人书来信往,讨论英美的政治制度,胡适忍不住好奇心,邀请小贩到南潜的中央研究院去做客,小贩果真来了,把带来的一个手巾包打开,里面是10个芝麻饼,黄灿灿的,散发着新烤芝麻的清香。胡适接过芝麻饼,笑眯眯地拿起一个便吃,嚼得吱咯吱咯响,脸上现出少有的欢愉。
胡适是饭,米饭养人;鲁迅是药,药丸治病,一个人活着,离不开米饭也离不开药,一个民族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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