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我曾和叶剑英元帅的女儿叶向真委员联署了一个提案,内容是呼吁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委员会”。时隔几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前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后,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诞生,这反映了广大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心声和诉求,体现了党中央、习主席对广大军人的关爱。
全军指战员备感温暖、深受鼓舞。这既是军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给军改加温、助力。因为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以后,将解除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练兵备战,心无旁骛地谋打赢。
军人与国家是签订了生死契约的,是一种生死血盟。在国家危难之际军人只有一种选择,必须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军队是国家安全的矛与盾,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因此,只有让军人有尊严地站着,才能让国家有尊严的强盛。
我们建议并期盼退役军人事务部未来能考虑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顶层设计,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二是弘扬军人爱国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老兵不怕逐渐老去,而怕逐渐被社会遗忘;三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四是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新技能;五是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六是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七是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组建恐怕还有一个过程,需要一段磨合期。但有些问题时不我待,需要首先进行调查研究,排查和梳理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其次需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解决相互掣肘的痼疾。
退役军人,顾名思义,已经退出现役,他们的身份应该是社会人,已经回归到一般民众当中。但他们又不同于普通公民,仍然与军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一些伤残军人,某些因素让他们的军人身份在延续,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退役军人中还有许多预备役军人,虽然“归田”但并未“解甲”,他们的口号是“国有难,召必归”。可以说,他们是不穿军装的“准军人”。因此,对他们可有一些特殊的待遇。
如何协调军地关系?我认为,一是靠法规,应尽快制定《军人地位及福利待遇法》《退役军人安置法》等政策法规以为遵循;二是要成立退役军人律师事务所,为退役军人维权,排忧解难;三是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之中,形成富国强军的重要一环,建立军地联合办公机制;四是应构建好退役军人事务部对口落实机制,不能使退役军人事务部空转。
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当中不乏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战斗骨干,平时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战时是捍卫共和国的钢铁长城。善待老兵,是国家的良心,是社会的责任。
(作者罗援是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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