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05月16日,又一则贪官新闻让老百姓惊呆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近日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据多方证实,魏被带走时,家中发现上亿元现金,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我们除了愤怒,也特别想了解这些贪官心里都想了些啥。那么,心理专家对贪官“许三多”的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贪腐产生的心理土壤。
十八大以来,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涉嫌违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央企高管有这样9个人: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王永春、蒋洁敏。
他们中间,8人起自教师、工人等基层岗位,历经多年的历练升至省部级。李春城从普通教师到副部级官员用了33年;周镇宏的起点也是老师,之后用了26年升任副部级干部;刘铁男、蒋洁敏等人从基层到案发前职务,也用了将近30年。
一个从基层干起的干部,做到省部级,是非常不容易的。国家为了培养干部,也耗费了大量的资源与岗位培训。当他们位高权重时,从公仆演变成罪犯,这无论对国家还是个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贪官是如何走上堕落之路的?其犯罪前后又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探讨腐败心理的产生、发展,对于预防、矫正贪腐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原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因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被称为“许三多”,他的案情早已大白于天下,或可作为探讨贪官心理的一个典型案例。
许迈永也是师范出身,被提拔为副镇长时25岁。25年后他做到了杭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产管理等领域。他也确实是一位能干的官员,西湖区哪块地有多少面积,长多少,宽多少,都能随口报出来。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能干的官员,却早在担任萧山市组织部长时就变质了。
纵观许迈永的堕落之路,从心理学而言,他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侥幸心理阶段
侥幸心理也称投机心理,指个人相信自己会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庇佑而能逢凶化吉。
许迈永的两个弟弟都是盲人,其父又是算命先生,在许迈永出生的村里,不少人都将他的飞黄腾达归结为其集合了全家精华。许迈永也由此暗示自己是上天的宠儿,享受特殊待遇,所以不会出事的。其实,对于许迈永的贪污行径,一直有人在举报,但许迈永不但没有被惩罚,反而还一再“带病提拔”,这无形中更加强化了他的这种自我暗示。由此,他逐渐产生了只要自己“工作有声有色,成绩显著,就不会被人打垮”的错觉。无视事物本身的性质与规律,而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好恶来行事,侥幸心理一次次地使得许迈永忽略了对错误的纠正和检讨。更可怕的是, 侥幸心理会产生麻醉作用,让人陷入鸵鸟的自欺欺人困局而不可自拔。许迈永就在忏悔书里说:“我总以为朋友靠得住,并心存侥幸地认为,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问题,即使出了事,组织上查,也会有人替我挡一下。”
第二阶段是去道德化阶段
指个人原有的道德伦理体系彻底解体,做出了原本想都不敢想的事来。许迈永不断受贿而无事,久而久之他对腐败行为也见怪不怪了,甚至习以为常了。用许迈永自己的话说:“我也曾有崇高美好的理想和追求,但后来与老板比、与高收入阶层比,越比差距越大,越比心态越不平衡。”由于比较的方法不正确,比较的参照物、对象找错了,比较的内容、标准搞错了,许迈永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发生了更大的偏移。这都是典型的去道德化表现。
第三个阶段是去人格化阶段
指个人的基本人格特质都发生了变化——由廉洁奉公变成有贿必受,从朴实的农家子弟变成不修私德的贪官。可以说,去道德化的结果必然是去人格化。而在犯罪心理学上,非人格化泛指个人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合理化的心理防御机制,规避良心和道德的谴责,进行自我辩解。许迈永曾反省说:“我错误地认为,群众的举报涉及不到核心问题,他们掌握的只是一点皮毛,掌握不了实质,他们举报的只是道听途说的一些小事而已。只要自己不露马脚,不主动向组织反映问题,是查不到自己的。”直到临死前,许迈永都说自己不懂法,误以为人情往来不属于受贿。但贪官们真的不懂法吗?真的不知道别人是冲着权力来的吗?这些说法,无非是为了卸下心理包袱,他们甚至能以己度人地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任何人处在自己的位置都会这样做。这种双重人格,几乎是所有贪官的共同人格特点。
许迈永被执行了枪决后,人们不禁联想,如果许迈永没有步入仕途,而是继续做中学校长,他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呢?或许他会成为全国的特级教师,或许已是知名教授。用许迈永的话来讲: “我也曾有崇高美好的理想和追求”。
可惜,悔之晚矣!
作者岳晓东为香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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