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我坐大车到县城去,同车的还有同村的一位大娘和她的儿子及未过门的媳妇。问起她们到县城作什么,老太太告诉我:前些日子,她儿子在照相馆照了一张定婚照,没想到取回来一看,一个陌生小伙子横躺在媳妇的怀里,“唉,要多丢人有多丢人哪!”这次是上县城补拍。我在下乡前曾经玩过照相、印相,不用看那张照片也可以知道,这是一次疏忽大意造成的质量事故——在一张底片上曝了两次光,并且正巧把一个小伙子迭印到那小媳妇的胸前。 要想真实反映我们在农村的生活,必须到队里来照。可是我们十个人谁也没有照相机(包括家里也没有)。在这贫穷偏远的农村,吃饱穿暖都成问题,谁家会添置这种奢侈品呀。也是“天无绝人之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队就有一架照相机。我们公社有位姓高的副社长,还兼着一家地方报社的记者,所以有一架120双镜头照相机,他家就住在我们队,他的大儿子就是演过李玉和的高玉明。凭着小高的“哥们儿”关系,老高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有个附加条件,由他给我们照。老高前后帮我们照了两三个胶卷的照片,120十二张的。到底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记者,有点水平,光圈、焦距、快门都掌握得相当准确,构图也比较讲究。照片大多是合影,有的是知青们合影,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男生和女生;有的是知青和社员们;到后来,还有单人照的。有一张是我们全组知青的合影,地点选在我们家院前的小树林边,背景就是我们的五间住房。照的时候我们没注意,等到照片印出来才发现,我们养的那只大肥猪当了这张照片的不速之客,原来它正懒洋洋地躺在我们房子的窗下晒太阳,无意中成了背景的组成部分。 六八年秋,老高帮我们照了几张合影。拿到北京去印,有一张被照相馆拒绝了,理由是作为背景的主席像被遮住了小半边。店里的人还算客气,既没有抓人也没有扣底片,给我们留下了这宝贵的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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