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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为什么要起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

时间:2010-06-12 01:49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7943次
    揭开天盈九州(凤凰网)网络侵权和业内游戏规则内幕
 
    实现为广大知青组织知青网站和知青作者的维权目标
 
       ——谈为什么要起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
 
 
 
                     于立波
 
    凤凰网属内地企业创办,经营单位系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九州)。凤凰网(知青频道)的严重网络侵权给国际国内互联网市场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彻底揭开天盈九州(凤凰网)网络侵权和业内游戏规则内幕,为实现为广大知青组织、广大知青网站、广大知青作者的维权目标,我将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起诉到北京市的人民法院。我以我于立波个人的名义,将凤凰网对我个人的学术论文作品、纪实文学作品、学术报告讲话作品的侵权者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告上了法庭,就是为全国知青组织和知青作者提出一个网络“维权模式”,就是给广大知青提供一套维权信息,就是为了实现广大知青组织知青网站知青作者的维权目标。
 
 
        一、起诉天盈九州(凤凰网)的网络市场背景
 
    目前,我国的网络经营市场主要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种类型网站为非经营性网站。即只要取得国家授权部门和授权单位给予的域名注册证书。取得省或直辖市电信管理局颁发的备案/许可证,即带有ICP证核准编号的就可开办非经营性网站。第二种类型网站为经营性网站。即在获得省或直辖市电信管理局的备案/许可证编号后,还必须获得省或直辖市电信管理局正式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方能成为经营性网站。
 
    而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凤凰网,于2005年5月16日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备案/许可证京ICP证030609号(属于非经营性网站)。于2009年4月7日取得国家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060060(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于2009年12月1日才正式获得北京市电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经营性网站)。经营单位名称: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单位性质:企业。证件类型和号码:工商营业执照号码:1101082129320
 
    我起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就是在其还没有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之前,就已大面积非法开展经营性网站服务业务,而2009年12月1日获得经营许可证后,也是超出法定经营范围,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和电信管理部门界定的服务项目不包括“医疗保健、药品”即是不允许在网站进行经营服务这类业务的。而凤凰网对国家法律于不顾,大面积在凤凰网知青频道上传中西医医药广告和美容美体等保健品广告。而且这些广告是在利用上传了全国知青组织和知青作者文学作品旁打出来的。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即使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但打这类广告前,也必须要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广告宣传,而凤凰网更是明知故犯,违法违规经营。而我起诉天盈九州(凤凰网)就是在这种网络市场和业内经营背景下进行的。
 
       二、起诉天盈九州(凤凰网)网络侵权的法律事实
 
    我起诉天盈九州(凤凰网)主要针对凤凰网知青频道对我个人三部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第一部是我在第四届中国知青网络联席会暨知青文化发展高峰论坛上发表的理论学术论文作品,题目是“弘扬知青主流文化,共谋知青网络发展——第四届中国知青网络联席会议暨知青文化发展高峰论坛述评”。并被凤凰网知青频道擅自上传,被严重侵权。第二部是我在我主编的《共和国知青》(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书中发表的纪实文学作品,题目是“婉拒学校留城照顾,为革命奔向‘十八岗’”即“难忘的十八道岗”。并被擅自上传,被严重侵权。第三部是我在辽宁省知青文化研究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表的理论学术讲话作品,题目是:“坚持知青文化研究的正确方向,推进知青事业科学健康的发展”。被擅自上传,被严重侵权。而且我已经在辽宁诚信公证处(辽宁省司法厅直属)做了保全证据公证,并已提交给接受我讼诉的人民法院。
    我起诉天盈九州(凤凰网)对我个人三部文学作品的侵权主要是在四个方面的侵权追究:一是未经作者(权利人)允许被擅自上传个人作品,侵害了作者的著作权、作品权、发表权;二是未经作者(权利人)允许擅自上传个人作品并未支付任何报酬,侵害了作者的报酬权;三是利用作品上传的同时,在作品旁边打出大量巨幅商品广告,靠上传作品获得经济利益,侵害了作者的利益权。四是不设置“防止其他人获得”的技术手段,使我的作品不但擅自被上传,而且在网上随意被下载,随意被复制,随意被传播,严重侵害了作者的作品使用权、保护作品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由于我是《共和国知青》的主编、《共和国知青画册》的主编、《共和国知青文化概论》的主编、《第四届中国知青网络联席会论文集》的主编、《共和国知青精品典藏》的主编总策划、共和国知青网理事会理事长、辽宁省知青文化研究会(中国第一家由省级政府部门正式审批注册登记成立的省级知青社团组织)会长,可能有那么一点点知名度。所以未经我同意,连续将我的三部文学作品擅自上传至凤凰网知青频道多个栏目。这是对我于立波著作权的严重侵权。
 
       三、为什么要起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
 
    我起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绝不是单纯为了维护我个人的权益利益。我做为辽宁省知青文化研究会 (中国第一家由省级政府部门正式批准注册登记成立的省级知青社团组织)的会长,更重要的我要尽到一个知青社团组织所赋予他的责任。我要为广大知青组织、知青网站、知青作者,尤其处于弱势群体的广大知青作者(权利人)呐喊维权。我之所以要起诉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为了彻底揭开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网络侵权内幕。很多知青朋友会问,这么有知名度的凤凰网、这么有实力的凤凰网、这么有品牌影响力的凤凰网怎么还能侵权呢?
    为了揭开这个网络侵权内幕,我个人进行了近半年时间的调查、了解和取证工作。尤其与新华网、央视国际网、百度、搜弧等一些具有国际国内巨大影响力的网站内业人士沟通了解,通过网上公共信息的调查浏览索取,才把握了大量的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的侵权信息及运营信息。加之,与第四届中国知青网络联席会暨知青文化发展高峰论坛成员单位网站、组织、作者的沟通了解,更获得大量的凤凰网知青频道的侵权信息。包括擅自上传网站名称侵害知青网站名称权;通过上传知青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侵害知青的利益权;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上传知青作品,侵害了知青作者的著作权作品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凤凰网知青频道九个栏目上传的1193部作品(截止2010年3月的统计数字)没有一部作品给予报酬,全部被无偿使用,严重侵害了知青作者的报酬权;不设置防止他人复制的技术手段,导致知青作品随意被下载、随意被复制、随意被传播,严重侵害了知青作者的作品使用权、保护作品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为彻底揭开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网络侵权内幕,我便下决心把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起诉到北京市的人民法院。
   (二)为了真实曝光网络经营的业内游戏规则和业内经营潜规则。通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我才深刻的了解到凤凰网知青频道的九大栏目,上传了全国知青组织、知青网站、知青作者的1193部作品(截止2010年3月的统计数字)。通过全国60多家知青网站、1988个网站栏目版主、470,387名正式注册会员(也是截止2010年3月的统计数字)创作、发表、交流自己的作品,形成了一个全国知青特定人群的网络大军,共同涌向凤凰网(知青频道),为凤凰网形成了国际一流的IP访问量(点击率)。网络经营者和内业人士都知道,网络广告是靠点击率赚钱,广告商和各类商家是按基础点击率和递增点击率叠加向网站支付广告费用。凤凰网首先把全国知青组织和知青作者的作品全部无偿地“掠取”到凤凰网知青频道栏目上,同时又得到全国知青网络大军的点击率。现在我们才清楚的认识到,知青得到的是被“一枪两眼”的伤害,即知青全部作品被无偿使用,凤凰网同时又得到知青网络大军的点击率;凤凰网得到的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的巨额利益,即不花钱无成本、零成本获得知青的全部作品的同时,又无成本零成本地获得了知青网络大军的IP访问量(点击率);知青得到的是所谓的“免费”发表,是两手空空的利益,而凤凰网鼓的是腰包;知青牺牲的是文学创作的辛勤汗水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凤凰网得到的是倍增的IP访问量(点击率)和几何式增长的利润。
    当我通过网络业内人士了解到网络运营的游戏规则和经营潜规则后,才恍然大悟的认识到,我们奉献了青春又奉献一生的广大知青作者的全部作品和全部知青网络信息,就是这样被如此势力强大的凤凰网巧取、掠用、无偿占有。这样的游戏规则、这样的潜规则,我一定要把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让这种侵权者和侵权行为受到法律制裁,让这种不道德的游戏规则、潜规则受到社会道德法庭的谴责。可笑的是,这次与凤凰网知青频道紧密合作的个别知青网站和网管人员错误的认为全国知青作者都不知道不懂网站经营游戏规则和经营潜规则。使这几个知青网站及其决策者有意无意地就出卖了知青组织、知青网站、知青作者的全部权益和利益。我希望这几个人能“悬崖勒马”认清凤凰网知青频道的网络侵权事实,不要与凤凰网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我希望这几个人能回到第四届中国知青网络联席会筹备组为知青维权的队伍中来,共同维护广大知青的权益和利益,共同维护网络法律的尊严,共同实现这次知青的维权目标。
    (三)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实现知青组织知青网站和知青作者的维权目标。我起诉天盈九州(凤凰网)并追究其侵权责任,也是在全国知青网站知青组织面前起到一个启发、警示、告知作用,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引导作用,就是引导大家怎样识别网络侵权,怎样依法维权,怎样谴责这种违法违规及不道德的侵权行为。为全国知青组织和知青作者提供一个网络“维权模式”。鼓励知青组织和知青作者敢于拿起维权武器,去和那些网络强权侵权者和侵权行为做坚决的斗争。找回对知青的公道,维护知青的合法权益,打回知青应得的损害赔偿,追究对知青的侵权责任,重新树立起共和国知青的伟大形象,实现知青组织和知青作者的维权目标。通过起诉天盈九州(凤凰网),使广大知青组织、知青网站、知青作者真正清楚和明白怎样依法维护保护自己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人应有的权利。这才是我这次将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凤凰网)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主要目的,这才能实现知青组织知青网站和知青作者的维权目标。
 
 
 
     第四届中国知青网络联席会暨知青文化发展高峰论坛筹备组组长
 
     辽宁省知青文化研究会会长
 
     共和国知青网理事会理事长   
 
                                                                                     
                        于立波 (怀智)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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