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的灾难”:揭开国民党全面溃败之谜 1946年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关键一年。这年6月,国共内战全面爆发,国共双方彼此的胜负,将决定中国的命运。内战爆发时,国民党根本没想到,仅三年后自己几百万武装精良的军队竟全面溃败,不得不仓皇出逃;而共产党当时也没有料到,在人员、武器大大劣于对手的情况下,仅三年后自己就取得全面胜利,建立起全国性政权。 其实,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的所作所为,已埋下了这种“惊天大逆转”的伏笔,种下了自己失败的种子;当时就有有识之士据此指出抗战胜利对国民党而言是“胜利的灾难”。一切,还要从1945年8月说起…… 1945年8月10日,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浴血抗战,日本终于无条件投降。消息传来,普天同庆。这是百余年来,中华民族在大规模反侵略战争中第一次取得彻底胜利,而且,在抗战期间,以英、美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为先导,百余年来列强强加在中国身上的不平等条约已基本废除,租界已经收回,领事裁判权被废除,被日本强占半个世纪的台、澎列岛即将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在联合国任常任理事国,百年积弱的中国一跃成为“五强”之一…… 这一切,不能不令人欣喜万分,也不能不使国民政府、国民党的威望突然高涨,达到多年未有的高度。抗战胜利,确使国民党得到一笔巨大的政治财富或曰政治资本。然而,就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国民党的威望却一落千丈,并就此埋下了几年后失败的祸根。何以至此,的确令人深思。 一切,都源于对“敌产”的接收。 日本的失败,使国民党突然面对一笔巨大的财富。按说,对敌产的接收,应是代表国民政府的军政大员接管沦陷区敌伪政权全部政治、行政和军事机关及一些日伪所拥有的公、私产过程。具体说,要对工厂、公司、办事处、仓库、住宅等查封清点。查清财产多少,属谁,来源等,该没收的没收,该还原主的归还原主。应有统一机构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但国民党的接收却是多头齐下,互相争夺仍至冲突,谁先抢到就是谁的。如1945年9月上海成立了“敌伪机关及资产接收委员会”,但10月又成立了“不动产处置委员会”和“敌伪侵占平民工商企业处置委员会”。以后各种有关机构越来越多,如第三集团军、海军总司令部、国防部、经济部、粮食部、上海市政府等都有自己的“办事处”负责接收。 各机构后面是不同利益集团,代表不同集团的利益,各有各的后台,根本无法统一。一些部门将“敌产”贴上封条,另一些部门来后撕下原封条,换上自己的封条。有时竟然架起机枪,武装相向。在许多地方只能靠日、伪军维持秩序,甚至谁只要有一两杆枪,就可以军管之名横行,以搜捕卖国投敌分子为名,抢占房产,强行抓人,“接收”各种财富。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有关规章就不健全,实际更是完全无人执行。 如1945年8月底,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法令,宣布一切由日伪政权登记、注册的土地契约全都无效,但迟至一个月后才公布清理敌有土地专门条例。这一个月的“空白期”使许多“接收者”鲸吞大量土地,后来者自然也不甘心,所以这个“专门条例”只是一纸空文。敌伪的许多财产其实是掠夺中国公民的私产,理应归还原主,但“接收”者往往找出各种理由拒不归还,甚至将其盗卖。金融稳定是经济稳定的最重要方面,但许多接收大员却正是金融投机的“推手”。 日伪投降,使沦陷区使用的伪币作废,但中央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向沦陷区投放大量法币,所以一时还不能不继续使用伪币,其“身价”自然大贬。不少接收大员随身携带大量法币进行黑市兑换,同时“利益集团”居然有意推迟确定法币与伪币的兑换率,以牟取更多非法暴利,加剧金融动荡。 军队、海关、警察利用手中特权以“接收”为名大发横财更加便利。湖南岳阳是敌伪遗留物质最多的城市之一,国民党某军接收时将日军所建不少工厂的机器全部变卖一空,每天黄昏宣布戒严,将各种变卖物质转运到外地。安徽芜湖警察局长和下属监守自盗,把仓库内的大米卖到外地。当时白糖紧张,属专卖物质,上海阐北警察局长伙同他人将被查封的大量白糖偷偷卖掉。据统计,北平被接收敌伪财产入库率不到五分之一。全国情况,由此可见一斑。 胜利者的接收,就这样成为贪官污吏的“劫收”。金子、房子、票子、车子、女子(汉奸的妻妾)是“接收大员”巧取豪夺的对象,被人戏称为“五子登科”。“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这句民谣,直观生动地说明了民心向背的瞬息之变。国民党一位负责接收的要员也不能不承认此点,向蒋介石进言:“像这样下去,我们虽已收复国土,但我们将丧失人心!”有人意识到,这样的接收使政府“基础动摇,在一片胜利声中早已埋下了一颗失败的定时炸弹。”当时即有舆论称这种“光复”是“胜利的灾难”。 此种情况,国民党最高层当然完全清楚。所以在1946年3月召开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国民党要“革新”,宋子文承认自己当时是负责接收的行政院院长因此“不能辞其昝”。六届二中全会“政治报告决议案”则明确提出许多“革新”的“要点”,第一项即“多年以来,官商主义,早已构成政治上最大弊害”。“结果所至,官吏不知责任为何物,对于主义政策,不知尊重。此种弊害,在胜利以后,尤完全暴露。复员时期各种工作,多无准备,而一部分接收人员,败破法纪,丧失民心,均为平素漠视主义,不知尊重国家制度之结果。” 此“决议”列举的几十条“改革措施”其中一条即“清查战时暴利之财富,课以重税。清查不法接收人员之赃产”。《中央日报》在“革新运动的纲领”中列举四条纲领,其中第二条即:“打倒官僚资本,实行民生主义。”并进一步阐述说:“谈到实行民生主义,那就必须立刻伸出打倒官僚资本的铁拳。这铁拳当然是从党内打起,然后再打到党外。我们应该查一查:党内的官僚资本家究竟有若干?他们的财产从何而来?是‘国难财’的累积,还是‘胜利财’的结晶?是化公为私的赃物,还是榨取于民间的民脂民膏?”提出要“实行一次大扫荡的运动,从党里逐出官僚资本的渠魁,并没收其全部财产,正式宣告官僚资本的死刑。”稍后,《中央日报》又发表题为“向官僚资本主义宣战!”的文章,甚至主张要用调查、告密、陈报、清查等方法尽快查明“谁是战时暴利者”、“谁是不法的接收人员”。 这些“决议”、文章,其文字何其冠冕堂皇、正气凛然,但历史证明这些其实都是“满纸荒唐言”,根本没有、其实也不可能实施。孔、宋家族是公认的最大的官僚资本,谁敢动其一根毫毛?“利益集团”是此时的国民党无法克服的顽症,因为它在党内坚持领袖独裁,对外拒不接受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提出的以“联合政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政治制度。既无党内民主更无党外力量的制约,突然面对巨大财富,它就无可避免地更加腐败,加速其走向失败的步伐。在“劫收”中民心失尽的国民党,在随后的“大决战”中注定要“在劫难逃”。国民党在抗战胜利后得到的那笔堪称丰厚、至为珍贵的政治资本,就这样被它突然得到的物质财富所吞噬。 政治财富与物质财富不是相得益彰,而是后者吞噬前者,此诚国民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吊诡。 07-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