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在巴格达的法庭上大声抗议
主审法官
伊拉克巴士拉警察庆祝萨达姆被判绞刑 伊拉克商场的电视在直播萨达姆审判现场 图片说明:2006年11月5日,伊拉克巴格达,在听到宣判结果后,萨达姆全身颤抖,并高喊着“伊拉克万岁!伊拉克人民万岁!真主比占领者更伟大”的口号。(来源:China Fhoto Press)
伊拉克巴士拉民众庆祝萨达姆被判绞刑 新华网消息 伊拉克高等法庭5日宣布对杜贾尔村案的判决结果,前总统萨达姆被判绞刑,罪名是谋杀和反人类罪。 与萨达姆同时被判绞刑的还有伊拉克前革命法庭负责人班德尔和前情报部门负责人提克里提。伊前副总统拉马丹被判终身监禁,3名同案被告被判15年监禁,另有一名被告被判无罪。 判决结果宣布后,萨达姆高呼:“伊拉克万岁,伊拉克人民万岁。” 警卫随后将萨达姆带出法庭。 萨达姆于2003年被美军逮捕后,伊拉克法庭于去年10月开始杜贾尔村案的庭审。萨达姆和7名同案被告被控在1982年躲过杜贾尔村暗杀图谋后对当地村民采取报复行动,杀害了140多人。(万宏) 名词解释:反人类罪 反人类罪也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是一种能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在签署“对土耳其和约”时首次提出反人类罪这一法律概念。但最早确立这一罪行的国际文件则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在该文件中,反人类罪与破坏和平罪及战争罪一起被确定为战争罪的三大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