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日前在市政协小组讨论会上透露,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2013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据介绍,公费医疗并入医保后,公务员可以有补充保险,确保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 从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算起,新医改实施至今已近三年,给人的感觉是,尽管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新医改在总体上的推进幅度并不大,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环节上缺乏实质性突破。从这个角度看,继北京、浙江决定实行公务医疗改革,将公务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之后,国务院决定2013年启动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渐次推开,堪称新医改在关键环节取得的一个重大突破。 目前的医保结构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三部分,参保的农民、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需要自己交纳医保费,才能在就医后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相较之下,机关公务员(以及部分事业单位职工)长期享受公费医疗,自己无需交纳医保费,与上述三类参保人员之间存在明显的“双轨制”。现在进行公费医疗改革,将公务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公务员与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平等化,取消公务员与普通参保人员之间的“双轨制”,这是对现行医保政策的重大调整和完善,有助于减轻公共财政的负担,增强医改体系的活力,带动医改其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公费医疗改革涉及数千万公务员的实际利益,必然面临巨大的压力和阻力,但从北京、浙江两地的情况看,这项改革的决策、启动似乎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千难万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采取了积极稳妥的渐进改革模式。北京市于2010年启动45万区县公务员公费医疗改革,今年起将22万市级公务员的公费医疗纳入职工医保,定于明年将33万中央公务员的公费医疗纳入职工医保,最终完成北京100万公费医疗人员的全部“转轨”。这种由点到面、由低到高的步骤安排,以及用补充保险确保公务员看病报销的补偿水平不下降,都体现了稳健、温和的渐进改革逻辑,有利于减轻改革的震荡,减少改革阻力。 渐进改革逻辑虽然强调改革的稳健秩序,突出改革的温和色彩,但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不可动摇的。改革虽然要努力减轻震荡、减少阻力,但却不能因为惧怕震荡而屈服于压力和阻力。以公费医疗改革后公务员仍可享受补充保险为例,此举旨在以公共财政为后盾,保证公务员看病报销的补偿水平不下降,某种意义上说,确有向公务员“妥协”的意味。然而,这是以公务员纳入职工医保体系、他们需要自己缴纳医保费作为前提,而且改革一旦推进就不可逆转,一段时间之后公务员是否还能享受补充保险,“妥协”的余地只会越来越小。这些都说明,公费医疗的渐进改革必将汇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其内在的势能、烈度和可持续性,实际上比某些激进改革更胜一筹。 作为新医改关键环节的一个突破性进展,公费医疗改革对于住房、养老等其他领域的改革,也具有丰富的启示意义,对于取消公务员和普通职工在其他领域的“双轨制”,公众有理由寄予热切的期待。从根本上说,将公务员的医疗、住房、养老等纳入全民改革体系,就是要正确处理公务员利益和国家改革之间的关系。无论如何,公务员群体都要积极调整心态,更新观念,摆正自身利益与国家改革的关系,成为国家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和推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