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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存在? 专家建议适时取消利息税

时间:2007-03-23 01:08来源:北京知青网作者:angelozh点击:454次

 

  不合理的存在? 专家建议适时取消利息税

 

         两会上,包括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内的众多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取消利息税的提案。中国青年报近期的一项有6723人参与调查也显示,93.7%的人认为目前的利息税制度不合理。
  
      已经征收了八年的利息税,触及了众多中低收入者利益。在利息税无法有效调节分配收入、扩大个人消费的情况下,专家建议适时取消利息税。

  

利息税政策失效?

      1999年11月我国正式开征税率为20%的利息税,其初衷是通过征收利息税抑制储蓄增长过快的势头,促进消费;促进居民投资分流,让一部分储蓄资金流向其他投资领域。

      “然而,利息税对众多中低收入者和退休人员不公平,他们的储蓄存款本质上是为了满足基本生存消费,如养老、教育、看病等,并不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加之我国劳动就业缺乏基本的保障。因此,这部分人也不会因为利息税而改变存款意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说。
 
      “另外,中低收入者在金融市场上的抗风险能力较差,他们也不愿意投资金融市场。”安体富说,因此,储蓄存款是我国老百姓的无奈选择。

      安体富说,今年2月份CPI指数为2.7%,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52%,在目前通货膨胀的形势下,存款利率实际为负利率。应取消利息税,并且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化适时调整利率。

  

利息税没有劫富济贫?

      “利息税在体现公平性方面的作用有限,利息税采用比例税率,谁有存款就对谁征税,但穷人的收入和存款都比较少,对收入比较低的人征收利息税欠缺公平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倪红日说。

      安体富说,富裕的人投资增值的渠道多,如买股票、炒房等。而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大部分用作养老、教育、医疗方面,并且他们在金融市场上承受风险的能力也较弱。对这部分人征收利息税有违公平。

      同时,由于我国利息税按固定比例税率计征,没有采用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提高税率的累进税率,导致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高于高收入者。

      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普遍对资本所得征税,美国是综合所得税制,工资、存款利息、稿费、炒股获利等综合申报。德国、日本、瑞士设有利息税。但埃及、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不征收利息税。

  

取消利息税有利于促进消费

      “利息收入构成了个人收入的一部分,从刺激需求的角度出发,取消利息税有一定的积极效应。取消利息税对当期消费的影响可能不明显,但对未来消费和个人收入影响很大。因此,取消利息税可以间接扩大个人消费。”倪红日说。

      从经济学理论上说,中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大于边际储蓄倾向,中低收入者的消费倾向大于高收入者的消费倾向,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安体富说,现在需求不足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收入差距扩大,收入增长慢。同时,老百姓对失业、养老、教育、购房等问题普遍忧虑。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利息税,不太合适。

      数据显示,开征利息税以来,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不断增加。2007年2月末,居民户存款增加9112亿元,同比多增5838亿元。

  

不取消利息税的现实考虑

      倪红日介绍说,客观上,利息税为许多其他金融工具的创新提供了条件,利息税税率是很多金融理财产品的重要参照数据。通过购买金融理财所产品获得的收益不用缴纳利息税,为银行的金融工具创新和多样化创造了条件。

      “如果取消利息税,财政会减收。虽然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共入库37636亿元,储蓄利息税459亿元,占比不到1.2%,但利息税筹集财政收入的成本很低,纳税人无法偷漏税。”倪红日说。

      对于很多人提出的,利息税税制改用累进税率,倪红日认为,采取累进税率,需要用居民身份证号把居民在各个银行的存款调出来加总计算,然后进行分级,分级后再确定税额。现实操作的难度很大,需要一定的征管手段,也许要纳税人的配合,在现实条件下,不是特别可行。

      据报道,有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在两会期间表示,富人存款数额占国内存款比例尚无准确测算,取消利息税的利弊还很难判定。

 

              07-03-22   《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李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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