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9月28日,北京市水务局对该条例进行了解读。记者注意到,河湖管理范围内所“禁止的行为”这个条款中,取消了禁止垂钓,同时取消了对垂钓行为所做的“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则。除去水源地、以再生水为水源及危险区外,其他河湖将视条件开放。 市水务局表示,为了满足民众亲水近水的需求,取消了禁止垂钓。“但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垂钓行为对水环境的实际影响,在实际操作中科学执行。”水务局法制处处长冉连起指出,取消禁钓后,还将有三类河湖禁钓,包括密云水库、京密引水渠、怀柔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以再生水为水源的河湖以及一些特殊危险区域等。而其他河湖水系将视条件开放,按照法无禁止当为许可的原则执行。如果条件不允许的现场将设置提示牌。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划定禁钓区。 同时,针对出现的“人水争地”现象,条例中明确本市将建立健全项目占用河湖工程设施和水域等补偿机制。原则要严格限制项目占用河湖,涉河工程实行行政许可,同时要实现等效替代,如因为工程占用了水域,就要想办法在另外一个地方再建一个水域,保证原有的河湖防洪、供水、水环境等功能不降低。如无法等效替代,建设主休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下一步,市水务局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门下发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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